何三省(1611年—1674年),观我,号日唯江西建昌府广昌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何三省
大明户部尚书
籍贯江西建昌府广昌县
字号字观我,号日唯
出生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
逝世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
出身
  • 天启七年丁卯科举人
  • 崇祯四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曾祖何涛,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江西解元

何三省是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2],户部观政,授顺天府儒学教授,任内教导出色,一年内教出三十多人;六年升任国子博士宣府供饷,列出边防空虚的事实。九年,他升为礼部主客司主事。其时横行,前任主事被诬陷谪边,而何三省将这些人绳之于法,厂卫都不敢再犯。朝鲜使臣来到请求国书,朝议回绝,何三省就上疏请求宽大给予。权臣以一品考满,在礼部赐宴,特别写下札子呈堂,他指出大臣考满宴拜谢之事只有严嵩做过,不宜依循。此事虽然作罢,但三省因此与权臣结怨[1]。不久,他升任祠祭司郎中,因为商议姚希孟恩恤典制,被权臣白眼,在部堂查问追究。他说:“稿司出,何得累堂官!”他在任七年,以阉党败坏东林党人,外补广州督学副使,上表“试士莫如造士、造士莫如养士”奏疏,提出建立社学,倡议捐出俸禄兴建大庠和小庠,置田书教养。终被权党以夙怨弹劾去职。

隆武帝继位,起用为太仆少卿永历年间继汤来贺户部尚书。南明灭亡,归隐云庄,不接受清朝任命,忧愤而死[3]

著作

何三省两次主纂《广昌县志》,还参撰《江西通志》。其通经史,善诗文、散文,有《古今类苑》、《王伦翼》、《梯杭纪要》、《帝后尊谥纪略》、《历法同异考》、《督馆事宜纪略》、《类书大观》、《古今广征》、《四书翼注定》、《迪吉录删定》、《感应篇纂注删补》及《梦斋诗集》、《樽馀集》等,今皆散佚。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传第三十二》:何三省,字观我,建昌广昌人。崇祯四年进士。授顺天教授,教士有法,岁隽卅余人。迁国子博士,转饷宣府,列边事虚以实闻。升主客主事,厂卫恣肆,前此主其事者,为诬遣戍,三省一绳于法,后不敢犯。朝鲜使臣求书,朝议不与,疏请弛禁宽大。权相以一品考满,赐宴礼部,特札呈堂,以大臣考满宴例应拜谢,惟严嵩曾一行之,不宜循前彻。权相闻乃终止,然怨不可释矣。
  2.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何三省,印尼,书一房,乙卯七月二十七日生。广昌人,丁卯六十七,会七十九,三甲一百七十七名。户部政,壬申授顺天儒学教授,癸酉升国子博士,丙子升主客司主事,提督二馆,丁丑升祠祭司郎中,戊寅升广东提学参议,戊寅加付使。曾祖涛,解元、推官。祖孔修,太学生。父学恂,州同。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传第三十二》:转郎中,因议姚希孟恤典,权相侧目,严诘部堂。三省自诣考功曰:“稿司出,何得累堂官!”其词凛然。在任七年,以党人沮东林,外补广州督学副使,上试士莫如造士、造士莫如养士疏。遂立社学,倡以捐奉。大庠四百,小庠二百,置田书教养。权党以夙怨劾之去。绍宗立,起太仆少卿。永历时,继汤来贺为户部尚书。国亡,归隐云庄。清交荐力拒,忧愤卒。

参考文献

  • 清同治《广昌县志·卷五(之三)·页26》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传第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