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乔新
何乔新(1427年—1502年),字廷秀,江西广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刑部尚书,谥文肃。
何乔新 | |
---|---|
大明资政大夫刑部尚书赠太子太傅 | |
籍贯 | 江西广昌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廷秀 |
谥号 | 文肃 |
出生 | 宣德二年(1427年) 江西广昌县 |
逝世 | 弘治十五年(1502年) 江西广昌县 |
亲属 | (父)何文渊 |
出身 | |
| |
著作 | |
|
生平
父亲何文渊,是永乐十六年进士,授御史,历任山东、四川等地的巡按御史[1]。
何乔新为何文渊的第三子,母亲揭氏[2]。何乔新生于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3],景泰五年(1454年)登进士第,景泰七年,授礼部主客司主事[4]。
天顺元年(1457年),父亲何文渊过世,完成丁父忧、丁母忧。一说天顺二年(1458年),何文渊的弟子揭稽上奏,举发何乔新等诸不法事,并逼其父自尽[5]乔新反控揭稽在镇守广东时,曾代黄𤣾撰写易储之疏章。[6]。
日后何乔新再起为刑部陕西司主事。宪宗成化四年(1468年),出任福建按察副使,历官河南按察使、湖广右布政使,有政绩。
成化十六年(1480年),为右副都御史,同年11月赴晋任山西巡抚[7]。
成化十九年八月乙丑,户部侍郎李衍、刑部侍郎何乔新巡视边关[8]。
成化二十年(1484年)被明廷召回拜为为刑部右侍郎,奉命前往山西赈灾[9]。
成化二十一年春正月乙巳,明廷派遣侍郎李贤、何乔新、贾俊去陕西、山西、河南等地赈饥荒之灾[10]。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八月,孝宗继位,万安、刘吉忌之,外放至南京。
孝宗弘治元年(1488年)正月,吏部尚书王恕举荐为刑部尚书,时人以“父子尚书”为美谈。[11]刘吉叫唆御史邹鲁诬陷,弘治四年八月(1491年)辞官归里。[12]弘治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503年1月19日)卒。[13]正德十一年(1516年),追赠太子太保,次年追谥文肃。
著作
乔新本人博览群籍,从政之余,抄录异书积累三万余帙,皆亲手校稿。著有《椒丘文集》、《周礼集注》、《策府群玉》、《宋元史臆见》、《文苑群玉》、《唐律群玉》、《续编百将传》、《贤琬琰集》等。
注释
- ^ 《明史》卷183
- ^ 何乔新,〈先夫人揭氏墓志铭〉,《椒丘文集》,卷30
- ^ 林俊,〈明资政大夫刑部尚书赠太子太傅谥文肃椒丘何公神道碑〉,《见素集》,卷18
- ^ 蔡清,〈椒丘先生传〉
- ^ 《明孝宗实录》,卷194,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庚申条
- ^ 《明史列传》中载:“(侍郎揭稽)尝荐黄竤,且代草‘易储疏’”
- ^ 《明史》卷183:十六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
- ^ 《明史》卷14:乙丑,户部侍郎李衍、刑部侍郎何乔新巡视边关。
- ^ 《明史》卷183:召拜刑部右侍郎。山西大饥,人相食。命往振,活三十余万人,还流冗十四万户。
- ^ 《明史》卷14:乙巳,遣侍郎李贤、何乔新、贾俊振陕西、山西、河南饥。
- ^ 王世贞,〈父子尚书〉,《弇山堂别集》,卷2
- ^ 《今献备遗》卷二十四载:“大学士刘吉恶其切直,嗾御史邹鲁以事诬之,乞致仕去。”张廷玉等纂,〈七卿年表一〉,《明史》,卷111
- ^ 林俊,〈褒异旧臣疏〉,《见素集》,奏议卷1
延伸阅读
[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四十四》,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一百八十三》,出自《明史》
参考书目
- 《明史》卷十四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023
官衔 | ||
---|---|---|
前任: 秦纮 |
山西巡抚 成化十六年十一月壬辰 - 成化十八年九月乙丑 (1479年-1481年) |
继任: 边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