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庆元(16世纪—17世纪),长人六阳直隶庐州府六安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何庆元在万历十九年(1591年)中辛卯科应天乡试举人[2],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会试考得第二,殿试二甲五十一名[3],户部观政,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授工部主事,三十九年升郎中,管理南河,到高阳县筑堤蓄水,便利漕运,惠及商民,当地人祀之于七贤祠。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升任云南兵备道副使,他考虑父母年老而请求辞官终养,余生以饮酒弹琴自娱,有文集《长人集》流传[1]

引用

  1. ^ 1.0 1.1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志》:何庆元,字长人,号六阳,(万历)戊戌会试第二人。授工部主事,分司高阳,筑堤以潴泄,漕运无滞,商民便之,至今祀之七贤祠。内陞云南兵备道,亲老路遥不忍违,左右乞终养归。以琴樽自娱,有《长人集》传世。
  2.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选举志》:何庆元 万厯十九年辛卯科(举人),戊戌进士
  3.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何庆元,六阳,书三房,癸酉八月二十六生。六安州人,辛卯十六,会二,二甲五十一。户部政,戊申授屯田司主事,辛亥升郎中,管南河,丙辰升云南付使,丁巳终养。曾祖澜,举人。祖珦,庠生。父克仁,廪生。

参考文献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选举志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