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昂(16世纪—16世纪),抑之江西抚州府金谿县中洲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傅昂是嘉靖十年(1531年)的举人,二十七年(1548年)授化州知州,为政清介,兴建棂星门号舍三十间教育诸生,修筑高岭洞堤坝百余丈预防水涨,在范祖禹墓捐俸修建玉光亭,又创立演武亭治理士兵、建大门鼓楼改善风水、改造丁字街阻挡火灾,种种政绩让他在四年后(1552年)升任楚雄同知时得州人挽留。

于楚雄任职期间,傅昂的政绩一如在化州,刚正而廉明,曾因委收军储而得知赔偿亏损的苦处,向朝廷请求照邻府减征,条议即将成事,他却转任益府左长史,事情因此停止;之后他以年老请求退休,死后在楚雄、化州均入祀名宦祠[1][2][3]

引用

  1. ^ 1.0 1.1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一·宦业》:傅昂,字抑之,中洲人,举嘉靖十年乡试,授广东化州知州,下车访宋贤范祖禹墓,捐俸修治建玉光亭于墓前;州民甯翰以诬系狱,立为昭雪,有容祖成者九岁而孤,嫡兄攘其产,昂呼其兄反复开谕,兄第感泣乃析产而安居焉。外苦水患,筑长堤以捍之,巨盗王宝素剽悍,一日乘昂他出,将勾连狼贼数十人掠州库,昂适返率民兵捕擒宝等数人,并檄土司剿其余党,论如法以治。优擢云南楚雄同知,在楚雄八年治如化州,转益王府左长史,以老乞休,楚雄、化州并祀名宦。
  2. ^ 道光《化州志·卷七·职官志》:傅昂,江西金谿人,嘉靖二十七年任化州守,清介刚果,创棂星门号舍三十间以育诸生,筑高岭垌陂堤百余丈以防涨潦,崇祀往哲则造玉光亭于范公墓,克诘戎兵则创演武亭于校军厂,建大门鼓楼以增形势,改丁字街以熄火灾。旌彭贵为良民而善类,起擒王宝之首恶而狼贼除,义冢设则泽及枯骨,养济修则惠及颠连,捐俸助余珪之丧,雪冤释甯翰之狱,任四年升楚雄同知,州人遮道以留,崇祀名宦祠。
  3. ^ 康熙《楚雄府志·卷五·秩官志》:傅昂,江西金溪人,嘉靖任本府同知,刚正不阿,廉明有断。尝委收军储,洞知赔纳之苦,请照邻郡减征之例。议将成,而昂以迁去,遂格不行,识者恨焉。

参考文献

  •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一·宦业
  • 道光《化州志》·卷七·职官志
  • 康熙《楚雄府志》·卷五·秩官志
官衔
前任:
郑雍
明朝化州知州
1548年-1552年
继任:
詹贽
前任:
朱官
明朝楚雄府同知
1552年-1559年
继任:
任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