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力伟(1955年10月),湖南桃源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经济系毕业,大学文化。

历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家界市委副书记、书记等职。2008年1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2011年6月兼任湖南省公安厅厅长[2],同年10月调往浙江,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3],次月被正式任命为公安厅厅长[4]。2016年1月,不再担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5];同月被选举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6]

参考文献

  1. ^ 存档副本. [2012-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4). 
  2. ^ 存档副本. [2012-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3. ^ 存档副本. [2012-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11). 
  4. ^ 存档副本. [2012-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15). 
  5. ^ 存档副本. [2016-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6. ^ 浙江省委副书记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将满60岁. 网易. [2016-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4). 

外部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孙建国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
2011年11月—2016年1月
继任:
徐加爱
前任:
李 江
湖南省公安厅厅长
2011年6月—2011年11月
继任:
孙建国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肖征龙
中国共产党张家界市委员会书记
1998年2月—2007年4月
继任:
胡伯俊
前任: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主任
1995年8月—1997年11月
继任:
袁建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