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新 (1967年)

刘文新(1967年5月),男,汉族江西萍乡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贵州省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85年8月,毕业于修文师范学校师范专业。2006年12月,任中共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2011年6月,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2014年1月,任中共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17年8月,任中共黔西南州委书记。2022年3月,改任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直至当年10月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2023年9月,刘文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3]

参考文献

  1. ^ 贵阳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4日 刘文新). 中国经济网. [2014-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2. ^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资料库. [2022-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3). 
  3. ^ 中国新闻网. 中国新闻网. 1970-01-01 [2023-09-16] (中文).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张政
中国共产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书记
2017年8月-2022年3月
继任:
陈昌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李再勇
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年11月-2017年8月
继任:
陈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