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龙 (正德进士)
生平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山东乡试举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进士。授工部主事,十一年(1516年)因忤逆上官,谪河间府通判,嘉靖元年(1522年)升户部主事,二年(1523年)升郎中,四年(1525年)出为卫辉府知府[1],六年(1527年)升河南按察司副使,二十五年(1546年)卒。
家族
曾祖刘约;祖父刘普,寿官;父刘魁,休宁县主簿,赠吏部稽勋司主事。母冯氏(赠安人);继母董氏(赠安人)。弟刘希尹(教谕)、刘希周、刘希曾、刘希孟(通政使司右通政)、刘希夷、刘希程。
参考文献
- ^ 《卫辉府志》:刘希龙山东安丘人进士以户部郎中升嘉靖六年任升河南副使。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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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申纶 |
明朝卫辉府知府 1525年-1527年 |
继任: 张承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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