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女童奸杀案
南港女童奸杀案是1990年5月7日发生在台北市南港区成德国小一起奸杀案,当时凶嫌29岁蔡荣树潜入校园并诱骗女童性侵得逞,全案只差3个月就超过法律追溯期。[1][2][3]
南港女童奸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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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成德国小 |
日期 | 1990年5月7日 |
武器 | 胶带 |
死亡 | 1 |
受害者 | 陈姓女童(12岁)(1977年9月14日-1990年5月7日) |
主谋 | 蔡荣树(案发时29岁)(1961年-) |
动机 | 性侵害 |
凶嫌与被害人
蔡荣树是名计算机程序设计师[2],拥有商专学历,已婚育有1子,犯案当天刚好是结婚周年纪念日[3]。因2011年4月在高雄旗津涉嫌将一名弱智女带往庙宇的公厕性侵,事后将其采集口腔细胞唾液送刑事局,与未破的性侵案件生物迹证做比对,比对出与疑凶精液的DNA相符,全案才曝光[4]。
事发经过
1990年5月7日中午,蔡荣树在松山区[注 1]印刷厂前往东新街,蔡荣树在台北市南港区成德国小侧门混入送便当给小孩的家长中以成功潜入校园,走到活动中心走廊二楼,看到陈姓女童独自一个人,便佯装成老师向陈姓女童表示有东西要请她帮忙搬,并带到学生活动中心五楼楼梯即顶楼东侧的楼梯间。到了楼梯间,蔡荣树立即拿出胶带贴在女童的眉毛到鼻子中间的眼睛部位,并沿着她的嘴唇到后颈缠绕了七圈,[6]然后,他将女童身穿的粉红色薄外套向上拉,将陈姓女童的双手高举过头,再用外套交叉缠绕她的双手,并用胶带紧密捆绑她的双手腕,最后以这种强暴方式进行了性侵犯,使陈姓女童无法反抗。 然后,他拉下陈姓女童穿着的裙子,脱掉了她的内裤,将陈姓女童压制在地上,正面朝上,开始性侵。在性侵过程中,女童因缠绕在嘴巴上的胶带过紧而发出闷鸣声,可能会导致陈姓女童舌头、喉头麻痹、无法吞咽、水肿压迫呼吸道,甚至窒息休克而死亡。凶嫌深怕被人发现,就摀住女童口鼻。女童就在被性侵过程中因此窒息死亡,凶嫌在性侵完后并未立即察觉女童已经气绝身亡,为了防止女童在他离开现场前逃跑或报警,因此用胶带绑住了她的双脚,把她翻转成俯卧的姿势后逃离现场,之后远离台北市搬到高雄市。[4][2][3]
午休时间,班导师于蓉曾发现陈姓女童未在教室内,立刻到学校内找寻,但是未寻获。下午1:50,第五节下课,班导师请同学帮忙寻找,仍未寻获,当时以为陈姓女童跟六年一班至四班的学生去台北市立体育场参加国小田径比赛毕幕典礼。下午4:00,六年一班至四班的学生回到学校,班导师经询问后,发现陈姓女童并未跟去体育场。下午6:00,陈姓女童尸体被张聪明老师寻获。
法律刑责
2012年11月22日,台湾高等法院依“性侵杀人罪”,判蔡荣树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2][3]
2017年11月9日,台湾最高法院维持更二审见解,依照刑法“强制性交故意杀人”罪,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定谳。[7]
注释
- ^ 案发时信义区尚未从松山区分割出来。
参考文献
- ^ 张文川. 21年後逮到兇手 「追訴期仍有效」. 自由时报. 2011-06-10 [2017-03-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8).
- ^ 2.0 2.1 2.2 2.3 差3個月過追訴期 惡狼姦殺女童逃21年被逮判無期. NOWnews. [2012年11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1月28日).
- ^ 3.0 3.1 3.2 3.3 刘昌松. 姦殺童逃21年 狼判無期. 苹果日报. 2012-11-23 [2012-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28).
- ^ 4.0 4.1 王述宏; 张文川; 黄建华; 邱绍雯. 21年前姦殺女童 DNA揪出兇嫌. 自由时报. 2011-06-10 [2011-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18).
- ^ 永遠的遲到--校園安全. 联合日报. 痞客帮.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23).
- ^ 小六女童姦殺 沉冤21年後逮凶. [2013-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05). (与其他来源内容重复,但此段内容与数个来源有相异或无关。)
- ^ 吴铭峯. 南港小六女童姦殺命案 蔡榮樹無期徒刑確定 原文網址: 南港小六女童姦殺命案 蔡榮樹無期徒刑確定. ETtoday新闻云. 2017-11-09 [2022-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