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或称原罪论,是部分基督教基本教义派的神学家提倡的神学理论,区分于其他的亚伯拉罕宗教(如犹太教,但哈雷迪犹太教认可)与回教则无原罪一说。一般而言,原罪在定义上是指希伯来圣经记载的第一个男人亚当和第一个女人夏娃伊甸园禁果后,犯了“罪”而被上帝赶出伊甸园,并给予惩罚: 体验人世间生死离别与堕落等诅咒。

亚当和夏娃的陷落,安东尼奥·里佐(Antonio Rizzo)1476年创作的作品,装饰了威尼斯总督宫西南角首府的顶部

犹太教经学观点

 
亚当与夏娃被逐出伊甸园

大部分犹太教的宗派不相信人有原罪(除了少部分犹太教正统派),但是相信祖先的罪恶会对后世的人造成影响。如原祖亚当(《希伯来圣经》记载的第一个男人)和夏娃(希伯来圣经记载的一个女人)犯罪导致世人有了必死的命运,金牛犊偶像崇拜的罪过在人类每一代都留下痕迹。托拉也如此写道:“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们,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惩罚他们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但同时犹太教相信人出生时便带着罪恶的冲动,直到十三岁时善的冲动才降临到人的身上。

基督教神学观点

基督宗教主流神学家认为,人是有原罪和罪性的,原罪的存在将人类和上帝隔绝,使人类终生受苦,不得解脱。《圣经》里虽没有出现过原罪或原罪论等字眼。但《圣经》对原罪这个概念有清楚的表达。

所以,人自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罪性,这种罪性是无法消除的,而且是一代传给一代,永无停止,这就是“原罪”。而“原罪”的由来是来自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要得到救赎,只有靠耶稣基督,相信耶稣基督为救主上帝的儿子

对于“原罪”,不同基督教学派对这段《圣经》记载有不同的理解,对“原罪”也有不同的理解。

另外一种观点,是从立约的观点看原罪。就是在伊甸园里,上帝与亚当立约:创世记2:16-17:“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在这个约中神应许亚当得生命,并且透过他将生命传给他的后裔,其条件是:人要完全、亲自的顺服[1]但是,亚当违约了:

因此,蛇、亚当、夏娃都受到惩戒。


如上,《罗马书》第5章16-17节所述:“因亚当一次的过犯,死就因这个人做王,众人都被定罪,成为罪人”,亚当是人类的祖先,代表全人类与上帝立约,但是亚当背约,所以他犯罪的结果,归算在全人类身上。所以,以上《罗马书》章12节的最后一句“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是因为亚当犯罪的结果。[2]

另外,反对原罪论的基督徒却认为原罪对人是不公平的,特别是从未听过上帝和基督教信仰的人,但上帝却是公平的,所以不可能会有原罪出现。

在教会历史上,和奥古斯丁同时期的一位英国修道士伯拉纠,是反对原罪论的主要代表,他是一位基督教的道德主义者,热烈地相信自由意志,主张人类没有原罪,众人犯罪是他自由意志的选择,后在第三次基督教全体大会中为异端。[3]在教会历史上,和加尔文同时期的阿民念,他也是反对原罪,但不同的是,阿民念主义的观点是,主张人在初次犯罪的刹那,就同时背负“己罪”以及“原罪”的罪咎。[4]阿敏念的此观点,主要是建立在圣经的其他经文,如:约翰福音3:16, 认为人虽然坠落,但神也预备了恩典给全人类,所以神没有因为亚当的坠落,人类就被定罪,人仍有自由意志做选择,但是一旦选择不信、犯罪的刹那,就同时背负了“己罪”和“原罪”。

东正教

东正教认为,人的原罪是人在世界上处境之启示。按《旧约》记述,亚当和夏娃受造于天主之时,除具有人性,还分享天主的超性(supernatural),能直接与天主沟通。生活在乐园中无忧无愁。后来亚当和夏娃背叛天主,失去乐园,失去与天主共融的幸福,也造成后来人类普遍与天主隔离之处境,失落了超性,也就是“原罪”。

人们生来就缺少超性生命,与后天的罪过不同。后天的罪过可因教化而受到纠正。原罪,是先天的,丧失的是超性生命,失去人生的终向,必须由天主的主动赦免。这就是圣子耶稣基督(东正教称:伊伊稣斯·合利斯托斯)降世,救赎人类的道理。凡信基督,接受洗礼的人,就是重新与天主和好,得享永生永福。另外,正教会对于罪恶的观念不同于西方教会,认为罪恶不是一条条被记录下来的债务,而是如同灵魂上的疾病,而基督如同医生一样医治人类,而不是如同债主一样勾销债务人的欠账。

新教

信义宗

信义宗(路德宗)创始人马丁·路德清楚指出原罪是从人堕落开始,已经破坏了人的本质,在信义宗认信条文—《协同书》中《奥斯堡信条》第二条清楚阐述了信义宗对原罪的理解。

我们的教会还教导:亚当堕落后,人是在罪中成孕而生的。即人在母胎里,便充满了各种世俗欲念,照本性既不能敬畏,也不能信赖上帝。这生就的疾患和遗传的罪恶确实是一种罪孽。这罪使一切不借着洗礼和圣灵重生的人,处于神的永怒之下,并受永死。 我们教会反对伯拉纠派(Pelagians)和一切类似的教派,因为他们否认原罪,并主张人借着本性的力量和理性的指导,就能在神面前称义。若是这样,基督的受难与荣耀的功勋,就受辱,就遭埋没。[5]

对于信义宗信徒而言,明白原罪这个教义有助于明白幼儿洗礼的重要性。因为原罪改变了所有人包括婴孩在内的本质(人的本性既不能敬畏,也不能信赖上帝),所以所有人必须因信靠耶稣基督为救主才能与上帝和好并且得救,即因信称义,而洗礼是其中一个方法让上帝创造并坚固信心,因此婴孩也有洗礼的需要。

归正宗

归正宗(喀尔文宗)创始人约翰·喀尔文认为人类的本质是无法行善的,如无神的指引,任何作为都是恶的。

我们的本质不止贫乏,且缺乏善,而且,还丰沛地饱含每一种闲不下来的邪恶。[6]

对于归正宗信徒而言,依据《海德堡要理问答》的解析,人类完全无法行任何善,且倾向行任何的恶。

伊斯兰教的原罪观念

伊斯兰教不认为人类有所谓的“原罪”,穆斯林认为人类的始祖阿丹(亚当)和哈娃(夏娃)违背阿拉的旨意而食用禁果,并不是“犯罪”(只是犯错误),而且在他们向阿拉悔过后,阿拉已经原谅了他们[7]。“然后,阿丹奉从主降示的几件诫命,主就恕宥了他。主确是至宥的,确是至慈的。”

参考文献

  1. ^ 王, 瑞珍; 张, 圣佳. 新譯西敏信條. 台北市: 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 2002: 47. ISBN 957-0471-19-0. 
  2. ^ 吴, 存仁. 羅馬書反思 神人關係的和好. 香港. 浸信会出版社(国际)有限公司: 216. ISBN 978-962-933-964-7. 
  3. ^ Olson, Roger E. 神學的故事. 台北市: 校园书房出版社. 2002: 315–319. ISBN 978-957-587-758-3. 
  4. ^ Millard J., Erickson. 基督教神學. 新北市: 中华福音神学出版社. 2002: 259. ISBN 978-957-0471-16-8. 
  5. ^ 马丁·路德, 协同书(第二册): 路德教会信仰与教义之总集,(译林出版社, 2007), 6-7.
  6. ^ 罗格·布雷格曼,《人慈》,时报出版
  7. ^ 古兰经》(2:37)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