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邻水县原乡镇级行政单位

同石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邻水县曾经下辖的一个[1]

同石乡
坐标:30°20′38″N 107°07′42″E / 30.34386°N 107.12823°E / 30.34386; 107.12823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邻水县
村级区划单位数
时区北京时间UTC+8
行政区划代码51 16 23 225
电话区号+86 

沿革[2][3][4]

  • 道光十四年(1834年),全县设36场,为石龙场
  • 道光年间,增设同心场
  • 民国四年(1915年),因地方不靖,设5个保卫区,以维持治安。全县共49乡,石龙乡同心乡属第二保卫区。
  • 民国六年(1917年),5个保卫区划为6个区,石龙乡同心乡属何区不详。
  •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7月1日,将6个区合并为3个区,49个乡镇合并为43个乡镇,同心乡并入石龙乡,属第二区署。
  •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改3个区为4个区,将43个联保办公处合并为22个乡镇公所。石龙乡三教乡古家乡王家镇合并为四兴镇
  •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月6日,按《乡镇组织法暂行条例》规定,全县划为6个区,35个乡镇公所,四兴镇分置王家乡三古乡、同石乡。
  • 1949年12月,石永区人民政府仍建立了同石乡公所。1950年2月,石永区人民政府撤销,同石乡公所归兴仁区人民政府领导。1953年4月24日.同石乡公所改称同石乡人民政府。1956年1月16日,同石乡人民政府改称同石乡人民委员会。1958年9月22日,同石乡人委改称同石人民公社。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同石人民公社工作受到干扰。1967年3月,由公社武装干部和群众代表主持成立了同石人民公社生产办公室,负责公社日常工作。1968年12月13日,经县人武部党委批准.同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同石人民公社的行政组织机构仍然是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县委决定撤销同石人民公社革委会,建立同石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设正、副主任。1984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体制改革要求,县委又决定撤销同石人民公社管委会,建立同石乡人民政府。
  • 2019年12月,撤销同石乡,将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永镇管辖。[5]

行政区划

同石乡撤销前下辖以下地区:[6]

石岩村、狮头村、天台村、红井村、合水村。

参考资料

  1. ^ 2023年邻水县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2. ^ 四川省邻水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邻水县志》.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年10月第1版.第68-69页
  3. ^ 雷志远主编;中共四川省邻水县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邻水县组织史资料 1926-1987》.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2.08.第296、353、419页
  4. ^ 《四川省地名录丛书之109-四川省邻水县地名录》,四川省邻水县地名工作领导小组编印,1985.07,第193-194页
  5.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安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16号). 四川省民政厅. 2019-12-11 [2024-06-11]. [失效链接]
  6. ^ 2023年同石乡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