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守尉
清代武職職官名稱,屬於駐防八旗高階将領,品秩正三品
职能
清朝驻防八旗的专城将领,于不设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但有八旗驻防的重要府、州城镇设置城守尉。掌理驻防城的防缉、出征、八旗兵丁户籍、操练等政务,旗务上仍隶于京旗。在驻防地如设有将军、副都统者,由将军、副都统兼辖节制;未设将军、副都统者,由该省巡抚节制。城守尉下设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1][2]
设置
隶属盛京将军:
- 盛京城守尉4员。
- 兴京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光绪三年改设兴京副都统)。
- 凤凰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
- 辽阳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
- 开原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一年置)。
- 宁远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一年置)。
- 义州城守尉1员(康熙十四年置)。
- 盖州城守尉1员(乾隆三十七年置)。
- 复州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
- 岫岩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
- 金州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道光二十三年改置金州副都统)。
- 锦州城守尉1员(康熙十四年置,雍正五年改置锦州副都统)。
- 广宁城守尉1员(光绪元年置)。
- 熊岳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雍正五年改置熊岳副都统)。
隶属黑龙江将军:
隶属凉州副都统:
- 庄浪城守尉1员(乾隆二十八年置)。
隶属稽察九处旗务大臣(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稽察保定等处驻防大臣):
隶属青州副都统:
- 德州城守尉1员(顺治十一年置)。
隶属山西巡抚:
- 太原城守尉1员(顺治六年置)。
隶属绥远城将军:
- 右卫城守尉1员(乾隆三十三年置)。
隶属河南巡抚:
- 开封城守尉1员(康熙五十七年置)。
隶属西安将军:
- 潼关城守尉1员(雍正年间置)。
隶属伊犁将军:
- 古城城守尉1员(光绪十一年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