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花
太不花(?—1358年),又译泰不花。元朝大臣,蒙古族弘吉剌氏,元顺帝时中书右丞相。
弘吉剌氏世为外戚,太不花先后任云南行省右丞,通政使,上都留守,辽阳行省平章政事,元顺帝至正八年(1348年),在丞相太平的推荐下,入朝为中书平章政事。至正十二年(1352年),任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加太尉,镇压河南反元义军。先后攻占南阳、汝宁、唐州、随州、安陆、德安等地。至正十四年(1354年),升任河南行省左丞相,脱脱被贬后,他负责节制山东、河北诸军。他和太尉月阔察儿总统各军,征伐高邮张士诚。至正十五年(1355年),因为不遵守朝命,放纵军队掠夺百姓,被监察御史也里忽都弹劾他慢功虐民之罪,于是官职被罢免,到军前效力自赎。不久任湖广行省左丞相,镇压沔阳、湖广等处起义军。对朝廷复起用太平为相,非常怨恨,拥兵不进,轻慢朝命,纵军剽掠。至正十八年(1358年),韩宋红巾军北伐至山东,威逼京畿,元顺帝命太不花出任右丞相,总兵镇压山东义军。他奏请左丞相太平到军中筹备粮饷,想要借机杀害。又排挤分省参知政事卜颜帖木儿、张晋,陷害知枢密院事完者帖木儿。被监察御史迷儿只海等弹劾,以缓师拒命的罪名削其官职,夺其兵权。他求救于原部将、淮南行省平章政事刘哈剌不花。刘哈剌不花原来受到过他的排挤,于是将太不花父子缚送京师,途中依太平之命,将他父子杀害。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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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元史·卷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