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都 (称号)

奥古斯都拉丁文Augustus的中译,复数型Augusti)的原意为“神圣的”、“高贵的”,带有宗教与神学式的意味。它的阴性型为奥古斯塔(Augusta)

希腊文的同义字是“Σεβαστός”(Sebastos),或将拉丁语转写而成的“Augoustos”。一般奥古斯最常用来指称罗马帝国第一公民——屋大维;但奥古斯都也同样可以用作为罗马皇帝的头衔。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欧洲许多贵族也常使用奥古斯都当男子名,特别是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境内。

性质

虽然许多罗马皇帝的全名中都有奥古斯都,但这个字却不能视为皇族的姓氏,而是在登基之后才得以使用的名字。

  • 第一个“奥古斯都”是盖乌斯·尤利乌斯·屋大维,他在公元前27年1月16日自罗马元老院获赠这个名号;在他接下来的四十年统治中,屋大维逐渐确立了帝国皇帝所该拥有的权力及其名衔,并让继位者的权力得以借此习惯上的称号而巩固。虽然“奥古斯都”在当时罗马的法理上没有任何与之配合的官职与实权,但这个名号却已不言自明地代表屋大维本人在世时的所有一切权力。

在屋大维的时代,罗马的首席元老(Princeps Senatus,英文 Prince of the Senate、First Man of the Senate)是为元老院的领导人,他是会议的主持者与对外的代表。大祭师(Pontifex Maximus,英文 High Priest,又译教皇或教宗)是国家祭典的最高祭师。执政官(Consular Imperium、Imperius Maius)是罗马本国的行政首长与行省长官的上司。护民官(Trinuina Potestas)则代表公民阶层,有权对于任何行政机关的议案提出否决权。但一直到了四世纪,前述的罗马政制设计大多名存实亡,帝国的权力几乎全都掌握在皇帝/奥古斯都的手中。

然而对于现代读者而言,必须注意到奥古斯都不是法理上的名词。皇帝本人在行使他的权力时,是借由他身兼的第一公民、执政官或护民官的身份,在法理上发挥他的影响力。因此从法律运作层面来看,一位“奥古斯都”应视为一个终身的“首席元老兼大祭师兼执政官兼护民官”,这也是屋大维本人精心设计下的政治制度——以共和之名,行专制之实。一直到四世纪后的四帝共治制,罗马帝国的共和外衣才逐步消失。

罗马帝国的分治

公元三世纪末至四世纪初,戴克里先皇帝施行“四帝共治”。从此“奥古斯都”成了正皇帝的头衔,而“凯撒”便成了副皇帝的称号。因此罗马可分为“西帝国”与“东帝国”,每个帝国各有一位奥古斯都和凯撒,形成了总共有四个皇帝的国家治理。

到了使用希腊语的拜占庭帝国时期,帝国皇帝头衔再也不是使用源自拉丁语奥古斯都对译的“Sebastos、Augoustos”,而是使用另一个等同于拉丁语“Imperator(大将军)”的用字“Αυτοκράτωρ”(autokratôr)。

对后世的影响

后来欧洲的神圣罗马皇帝使用了“大将军·奥古斯都(Imperator Augustus)”的称号。特别值得注意的,罗马帝国皇帝有三个称号(大将军、凯撒、奥古斯都),后来的德语中只继承了“凯撒(Kaisar)”为“皇帝”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