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常(?—?),周子南君姬嘉七代孙,姬党之子,新朝和东汉的二王三恪。
新朝天凤元年(14年),姬常承袭为章牟公。建武二年五月戊辰或庚辰(26年6月10日或6月22日),汉光武帝改封姬常为周承休侯或周承休公,[1][2][3]封地位于颍川郡。[4]姬常之后,由其子姬武袭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