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书院
学海书院(台湾话:Ha̍k-hái Su-īⁿ/ Ha̍k-hái Chu-īⁿ)初名文甲书院,位于台北市万华区,乃清代台北盆地五座书院之一,目前则是台北市硕果仅存的一座书院建筑,其它四座是明志书院、树人书院、登瀛书院与明道书院。书院创建与学田的设置皆由历任淡水同知主导。日治时代,书院被公家征收并标售之,先由吴昌才标得,公元1908年掌管景美集应庙的高姓族人认为当地风水佳且建物古雅,承购后改作艋舺高氏大宗祖祠,改称有继堂迄今。[1]
学海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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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大宗祖祠 | |
位置 | 台北市万华区环河南路二段93号 |
坐标 | 25°02′10.55″N 121°29′43.39″E / 25.0362639°N 121.4953861°E |
建成时间 | 清朝道光17年,1837年 |
公众参观 | 开放时间:不开放 |
所有者 | 祭祀公业 高惠连(艋舺高氏) |
官方名称 | 学海书院(今高氏宗祠) |
类型 | 登录等级:直辖市定古迹 登录种类:书院 |
评定时间 | 1985年8月19日 |
详细登录资料 |
学海书院 | |
闽南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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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汉 | 學海書院 |
全罗 | Ha̍k-hái Su-īⁿ / Ha̍k-hái Chu-īⁿ |
历史
清治台湾212年间(1683年-1895年),全台所设立的书院,达六十所之多,依设立时间的顺序,学海书院位列第四十三所。
道光十六年(1836年)淡水厅同知娄云(浙江山阴人)到任,翌年,议建书院于艋舺祖师庙北畔,未能实行,同年再根据林国栳所捐献在下崁庄的地基,计划兴建,董事为周智仁等人,因为涉及诉讼案件,牵延时日而未完成。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曹谨(河南河内人,嘉庆十二年解元)由凤山县县令升淡水厅同知,隔年捐出薪俸继续完成娄云未竟之举[2],所谓“娄云议建,曹谨续成”者是也;之后,凡涉及学海书院兴建之资料,皆一并列出两位淡水同知,为书院所投下时间与心力,用以表彰有功有德者,计前后费时七年,始克完成,最初命名为文甲书院。二十七年(1847年),闽浙总督刘韵珂赐名“学海书院”并立匾额,书匾额之同年,曹士桂(云南文山人,道光二年举人)署淡水同知,亲自任学海书院的院长,惟到任才九个月,以积劳成疾,卒于官。
学海书院最著名之院长为陈维英(1811年-1869年),居民都尊称他为“陈老师”而不称其名,他的居所叫做“老师府” ,可见他受人之景仰,实非一般之院长可比。[3][4]同治三年(1864年),学海书院重修,翌年告竣,重修落成,院长陈维英题挂联一对:“学知不足教知困自反自强古人云功可相长也;海祭于后河祭先或原或委君子曰本其当务之”目前这楹联仍高高悬在正厅,乃学海书院之珍贵之历史文物。
据《台湾私法》记载,光绪十一年(1885年)刘铭传曾亲临书院,奖励诸生 ,可见书院影响淡水文风甚具关键。同治六年(1867年)同知严金清设立的艋舺义塾,以及光绪五年(1879年)设置的淡水县学,皆权设于学海书院之内,是亦可见学海书院之规模以及其于北台湾承荷教育之责。
马关条约,台湾割让,学海书院与台湾其他书院一样,均遭日本人逐渐废弃。《台湾私法》云:“日据后本书院归废,院舍曾经充为学务部及日语学校员工宿舍。”宿舍后他迁,但于明治四十三年(1910年)标售其地,艋舺人吴昌才(1883-1928)标得,转售高荣华,成为“高氏宗祠”。对此,诗人谢汝铨(1871-1953)赋〈茂才陈淑程知友〉诗云:“盐务权分作富豪,老年犹自爱风骚。忍看学海沦书院,金碧祠堂筑姓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