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张鹏飞家十分富有。民国二年(1913年),张鹏飞任凌源县议会议员。后来他混迹官场,亦官亦绅。民国十四年(1925年)4月任热河省全区保甲总办,同年10月任热河承平镇守使兼陆军第三混成旅旅长。同年冬,张鹏飞率从保甲改编而来的七个营的兵力进占朝阳县,任朝阳镇守使,任内曾就阜新县的归属而同奉天省行政公署几次交涉。民国十五年(1926年),汤玉麟任热河督军后,逮捕了张鹏飞,后来张鹏飞于1927年在热河承德病逝。[1]
参考文献
- ^ 1.0 1.1 东北人物大辞典 第二卷(上),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