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屏
彭家屏(?—1757年),字乐君,号青原。河南省归德府夏邑县(今属商丘市)人,清朝政治人物,乾隆年间,因文字狱被赐自尽。
经历
仕宦生涯
康熙六十年(1721年)辛丑科第三甲第四十七名同进士出身。授刑部主事,累迁郎中。
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二十五日,署理湖南按察使。乾隆帝引见考语:“聪明解事,此中未可信,曾训以‘若用之以正,将来有出息’等语。”
六年(1741年)八月二十九日,迁江西布政使。在江西任上九年,蒋士铨作〈乐府九章〉颂扬彭家屏政绩。
十五年(1750年)十月十五日,改云南布政使。
十九年(1754年)四月十二日,调江苏布政使。
二十年(1755年)九月二十九日,召京。因病请归原籍。
私藏野史案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正月,乾隆帝南巡,彭家屏前往迎驾谒见。乾隆帝咨询地方事务,彭家屏奏言:“夏邑及邻县永城上年被水灾独重。”河南巡抚图尔炳阿也朝见行在,乾隆帝以彭家屏所说的诘问图尔炳阿,却仍声言水并未造成灾情,乾隆帝当即命令图尔炳阿偕同彭家屏前往勘查;乾隆帝又询问河东河道总督张师载,张师载奏陈如彭家屏所言,乾隆帝认为张师载诚笃朴实,所说的话应当没有诳骗之处,飭令图尔炳阿秉公奏报,不准回护。乾隆帝到达徐州府,见到受灾饥民困苦的情形,心想夏邑县、永城县相邻,灾情也应该相同,于是密令步军统领衙门员外郎观音保微服前往视察。
乾隆帝北返,自徐州出发,夏邑县民张钦拦路陈情县官隐瞒灾情,乾隆帝再度申饬图尔炳阿详勘回报。御驾到达邹县时,夏邑县民刘元德又陈诉县官赈灾不实,乾隆帝更加不悦,又以刘元德并非士绅,认为必有指使者,问刘主使者何人,刘元德回答为诸生段昌绪,乾隆帝于是另派侍卫成林随同刘元德返回夏邑追查此事。
观音保随后回奏,夏邑县、永城县、虞城县、商丘县受灾甚为惨重,积水久而不退,田地不可耕种;灾民买卖子女,每人不过二三百钱,观音保收了两个灾民子为养子,并将契约呈上御览,乾隆帝为之动容,下诏公开此事:“为吾赤子,而使骨肉不相顾至此,事不忍言。”于是以地方官知情不报,将巡抚图尔炳阿革职,发配遣戍乌里雅苏台,巡抚以下府、县官吏全都连坐治罪,蠲免受灾四县历年拖欠与当年钱粮。
侍卫成林到达夏邑县,与知县孙默传召段昌绪,因段昌绪不到案,再前往其家中拘捕,于卧室搜得传钞的吴三桂檄文,且有赞赏评语,成林将之覆奏,乾隆帝遂感愤怒,暂时宽贷图尔炳阿遣戍以及各府县官吏罪责,另指令直隶总督方观承复审案情。
四月下旬,乾隆帝驾返京师,怀疑传抄来源,联想到彭家屏,召彭家屏到京,询问其家有无吴三桂传钞檄及其他禁书。彭家屏回答有明末野史《潞河纪闻》、《日本乞师记》、《豫变纪略》、《酌中志》、《南迁录》及抄本小字书数种,但未曾检阅。乾隆帝责其言词避重就轻,命革职下刑部候审,加派二等侍卫石三泰复查。彭家屏之子彭传笏畏罪而焚毁各书,乾隆帝命逮捕段昌绪、彭传笏下刑部。
六月,经大学士军机大臣六部九卿翰詹科道会审后,段昌绪斩立决;彭家屏、彭传笏也连坐拟斩,上谕“彭家屏本应斩监决,但所藏之书,既经烧毁,罪疑惟轻”,彭家屏与彭传笏从宽改为斩监候,抄家籍没,田产除酌留赡家养口外,全数分给夏邑贫民。
七月,图尔炳阿又上呈彭家屏之族谱,谱名《大彭统记》,书中遇到御名都直书不避讳缺笔。乾隆帝更加愤怒,斥责彭家屏狂悖无君,即于狱中赐自尽。秋谳,刑部入奏彭传笏罪名得实,乾隆帝认为“子为父隐”,宽免其死罪。结案后,乾隆帝重新整顿赈灾事宜,召图尔炳阿至京师追究救灾责任,逮捕孙默交刑部,命观音保以通判署理夏邑知县,并手诏训戒:“刁顽既除,良懦可悯。当善为抚绥,毋俾灾民失所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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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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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严瑞龙 |
湖南按察使 乾隆三年十月甲辰-乾隆六年八月辛酉 1738年12月6日-1741年10月8日署理名义实任 |
继任: 王玠 |
前任: 陈弘谋 |
江西布政使 乾隆六年八月辛酉-乾隆十五年十月甲申 1741年10月8日-1750年11月13日在任 |
继任: 王兴吾 |
前任: 宫尔劝 |
云南布政使 乾隆十五年十月甲申-乾隆十九年四月辛卯 1750年11月13日-1754年5月3日在任 |
继任: 觉罗纳世通 |
前任: 郭一裕 |
江苏布政使 乾隆十九年四月辛卯-乾隆二十年九月庚子 1754年5月3日-1755年11月3日在任,召京 |
继任: 许松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