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机车车辆厂厂部大楼
成都机车车辆厂厂部大楼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52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成都机车车辆厂厂部大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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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
时代 | 1952年 |
编号 | 380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成都机车车辆厂厂部大楼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街道二仙桥北路街31号,成都机车车辆厂厂内。大楼修建于1952年,由苏联援助修建,原为成都机车车辆厂厂部大楼,现为铁道部驻成都机车车辆验收室。建筑共二层,坐东北向西南,总占地面积为693平方米,系砖木结构,大体呈“牛”状分布。建筑长42米,宽14米,高14.6米。成都机车车辆厂厂部大楼为一座中苏结合式建筑,为研究20世纪50年代成都的工业建筑提供了实物资料[2]。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07-16 [2012-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3).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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