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倒
击倒 (英语:knock out,缩写为KO或K.O.)是搏击运动(像是拳击、泰拳、综合格斗)中的一种胜利判定。当一名参赛者被打倒在擂台上,经过一段规定的时间仍无法站起来,即为击倒。典型的原因是因为疲劳、受伤(例如脸部上方流血导致选手暂时失明)、失去平衡、失去意识。
技术击倒(英语:technical knockout,缩写为TKO或T.K.O.)是指裁判或医生判定该名选手无法再继续比赛,或是选手本身、选手教练决定放弃比赛(通常是丢毛巾进场),即使该名选手并未被打倒在地或是倒地尚未经过规定时间。在某些比赛中,选手被打倒三次也会被判定为技术击倒[1]在英国则将技术击倒记录为“弃权”。
物理特性
击倒的真正原因并未被证实,但是一般认为是由于脑部遭到微创伤造成,通常发生于头部遭到打击,使得头部快速的转动或是晃动。也因此拳击的基本防守准则就是将两手举起至脸部附近,以保护头部[2]。
后遗症
对头部重复的晃动会造成脑部损伤,引发阿兹海默症,在某些案例中甚至会造成中风、瘫痪甚至死亡,例如韩国拳击手崔尧三即在拳赛中遭对手重击后倒下,并于赛后脑死身亡。知名拳击手穆罕默德·阿里也因为长年的脑损伤而于退休后罹患帕金森氏症[3]。
误解
对击倒有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击倒是因为头部快速扭动造成颈动脉受到压迫,导致昏厥。[2]
拳击中的击倒
在拳击中,一位选手因为对手的打击造成除了脚以外的部分(包括膝盖)碰触到擂台,这也包括选手吊挂在边绳或是角柱上,就会被判定为一次击倒在地。倒下后裁判便会开始数秒,一位拳击手被打倒在地并且未在裁判数到10以前站起来摆出战斗姿态,即会被视为击倒败。[4]
如果一位选手因为击倒(或是技术击倒)而输掉比赛,那他将会在30天内禁止参加拳赛;如果在3个月内被两度击倒败,则禁止参赛3个月;一年内被三度击倒败,则禁止参赛一年。
参见
参考资料
- ^ Sugar, Bert. Boxing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6-06-19.. www.owingsmillsboxingclub.com. URL last accessed March 4, 2006.
- ^ 2.0 2.1 Margaret Goodman, MD Ringside and training principl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URL last accessed June 20, 2006
- ^ Lieberman, Abraham. Causing Parkinson: Boxing, Brain Injur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ww.liebermanparkinsonclinic.com. URL last accessed March 4, 2006.
- ^ Boxing Terminolog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Ringside by Gus. URL last accessed June 17,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