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收入保障

最低收入保障Guaranteed minimum income),又称最低收入保证,是指为保障公民全体个人与家庭,皆能享有最低限度收入,以维持生存与生活尊严及经济安全,免于贫穷的相关社会福利制度、构想与措施,条件因不同制度而有所差异,包括有资格限制的社会福利、救济,或无条件基本收入等。

最低收入保障的方式,包括

  • 无条件基本收入 (Basic Income),指没有条件、资格限制,只需要是该国的国民(某地区的居民,或某团体组织的成员),就可以定期获得一定金额的金钱,以满足基本生活条件,保障经济安全。
  • 负所得税英语Negative Income Tax (Negative Income Tax),指收入低于一定金额时,不但不必缴所得税,相反的,还可以领回退税,做为对低收入者的补贴。
  • 参与收入英语Participation Income (Participation Income),由安东尼·巴恩斯·阿特金提出,指必须参与某些社会活动才能取得的收入种类,包括从事全职或兼职的有薪工作、自雇工作、创业、接受教育、进修或职训、积极求职、在家从事家务及照顾婴儿、孩童、老人、在经过认可的公益组织从事规律性的志愿服务等,另外从事艺术创作等对社会有价值贡献,但不易从市场中获得收入的活动,也可借由此制度获得经济补偿,并替代无条件基本收入中,认可无偿工作的功能。若是针对在家从事家务及照顾婴儿、孩童、老人等无偿家务劳动,提供有偿化支付的给付,实践"家务有给",此部分又称为家务津贴、扶养(照顾)津贴、育儿津贴。
  • 工作保证(job guarantee),或以工代赈:让有工作能力与意愿的人,一定有工作机会,可政府单位自行提供工作机会或以雇用补贴鼓励民间事业创造职缺,免除有就业能力、意愿者因找不到工作所产生的失业问题,是就业上的扶助措施,也可作为救济或社会福利的替代手段。
  • 社会分红英语Social dividend (Social Dividend),或公民分红英语Citizen's dividend (Citizen's dividend),将公共资产、土地、矿产或其他天然资源出售或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分配给全民。
  • 障碍年金英语Disability pension (Disability Pension),或称身心障碍津贴,维持身心障碍者经济安全的措施。
  • 参加社会保险以换取老年经济安全,如国民年金、劳保、农保、公务员保险等。
  • 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补助:对经济弱势者的社会救助制度。
  • 退休金,劳工退休后能获得的的给付。
  • 老人年金,保障老年人经济安全的给付。
  • 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支付的孩童扶养费。
  • 遇到重大灾变、经济衰退、疫情爆发时的纾困措施。

每个项目都有不同的给付条件与制度。

劳动市场则以最低工资作为劳工及受扶养人生存的保障。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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