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 (中船集团)
李宏(1950年12月—),河北安国人,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
生平
1967年3月入伍,196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3年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毕业。1990年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指挥学院政治专业毕业。1993年自中央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入伍后,先后在南京军区五局和解放军某部服役。1970年起,任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队队员、中共怀远县委办公室秘书。1974年起,历任解放军某部排长、连副指导员、连指导员、营副指导员、营教导员。1980年起,历任团政治处主任、团副政委、团政委。1990年起,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4年起,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交通局副局长、局长。1998年,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人事局局长兼中央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1年,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6年,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2008年7月,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1],代表中国共产党,分入第二组[2]。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3]。2013年5月,任中央第一巡视组副组长[4]。2015年7月,任中央第一巡视组组长[5]。
参见=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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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宏 |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2006年11月-2009年6月 |
继任: 于广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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