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璬
李璬(718年—783年),唐玄宗李隆基第十三子,母为高婕妤。
本名李沄,读书有文词。开元十三年(725年),封为颍王。十五年(727年),遥领安东都护、平卢军节度大使。二十三年(735年),加开府仪同三司,改名李璬。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娶独孤礼第十二女为王妃[1]。
天宝十五年(756年)六月,玄宗因安史之乱至蜀,任命李璬为蜀郡大都督、剑南节度大使,杨国忠为副使。玄宗至蜀,令御史大夫魏方进为置顿使,先发出通牒至蜀,托以颍王之籓,令设储供。玄宗至马嵬坡,魏方进被杀,随令李璬先赴本郡,以蜀郡长史崔圆为副使。李璬性格俭率,将渡绵州江,登舟见彩席作为地毯,命撤去。李璬初奉命,因为仓促没有受节,绵州司马史贲说:“大王是帝子,且为节度大使。今到籓地而不持节,单骑径进,人们怎么看?请建大槊,蒙上油囊,做成旌节状,先驱道路,足以威众。”李璬大笑:“我为真王,还用什么假旌节?”将至成都,崔圆迎接,拜于马前,李璬不制止,崔圆大怒。玄宗到成都后,李璬管事两月,人民安定。后来被崔圆所奏,罢居内宅。后玄宗令他到彭原宣慰肃宗李亨,遂从回京师。
子女
注释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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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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