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起龙
李起龙(?年—?年),字霖苍,号景纯,直隶南宫县(今河北省南宫市)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崇祯丁丑进士,官行人司行人。明亡仕清,官至陕西按察使。
李起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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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行人司行人 大清陜西按察使 | |
籍贯 | 直隶南宫县 |
字号 | 字霖苍,号景纯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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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崇祯十五年(1642年),出典壬午科云南乡试。甲申之变,拒降李自成。清军入北京,诏臣民哭崇祯帝,李起龙衰绖痛哭,中风归里。
不久,经推荐,仍补行人,升礼部郎中。历官陜西大同道参议兼佥事,升洮岷道副使,政绩卓著。官至陕西按察司。致仕归,杜门三十余年卒[1]。
参考文献
- ^ 清光绪三十年刻本《南宫县志·卷十四》:李起龙,字霖苍,号景纯,文熙季子。崇祯九年举人,联捷进士。授行人。壬午,典试云南,所取多知名士。甲申,値闯寇之变,为贼所执,诱之降不屈。皇清定鼎,诏在京臣民哭临大行。起龙衰绖痛哭,因中风拘挛,抱病旋里。吏垣巡按交荐,仍补行人,厯礼部郎中,陜西大同道参议兼佥事,升洮岷道副使。値𤞑变后人心惶惧,起龙抚绥军民,驾驭番族,悉合机宜。洮岷不知学,观风考课,奖励激劝,文风渐起。创立岷山驿递、岷州营房。留心讼狱,力持公道,释柳氏之冤,平番僧之案,远近皆颂为神明。甲午,升陜西督粮道。时督粮道久系代署,奸弊丛生。起龙严禁包纳,慎简仓宫,逐厫盘查,缮造清册。任事一载,弊绝风清。乙未,升陜西按察使。积案凝尘,一年闲,结钦件百余案,积劳过伤,坚请致仕。既归林下,杜门习静三十余年,不愧老成典型云。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