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鸿
生平
李云鸿是天启七年(1627年)举人[3],崇祯四年(1631年)成进士,获授介休知县,六年调任阳曲,九年任山西乡试同考官,十年行取入京,十一年授刑部云南司主事,本年升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巡视北城九门,又巡按广东。他个性刚直,不会回避权贵,发现不便人民的政策会力求去除,抚恤海南时以汉俗教化黎族人,因战乱隐居南京。
引用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李云鸿,翔南,诗一房,庚子十一月十九日生。通许人,丁卯二十名,会一百九名,三甲六十八名。兵部政,授介休知县,癸酉调阳曲县,丙子本省同考,丁丑行取,戊寅考选刑部山西司主事,戊寅钦选山东道御史,巡视北城九门,广东巡按,庚辰升浙江佥事。曾祖纪。祖永宁,生员。父大中,赠文林郎。
- ^ 2.0 2.1 乾隆《通许县志·卷六·人物志》:时河南遗臣:……通许则李云鸿,字翔南,崇祯四年进士。历介休、阳曲知县。迁山东道御史巡按广东,抚黎归化,训以汉俗。乱隐南京。升杭严参政归。
- ^ 乾隆《通许县志·卷七·选举志》:李云鸿,天启丁卯科(举人) 又见进士
- ^ 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一百十八·职官八》:提刑按察司佥事……李云鸿 通许人……已上崇祯间任
- ^ 乾隆《通许县志·卷六·人物志》:李云鸿,字翔南,崇正辛未进士,任山西介休知县,调阳曲,擢山东道御史,巡按广东。性侃直,不避权要,凡不便于民者力除之;抚恤海南,黎人倾心归化,以汉俗俾知礼教。转浙江杭严道,岁大饥,多方赈济,全活甚众。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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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腾蛟 |
明朝介休县知县 1631年-1634年 |
继任: 朱国翰 |
前任: 罗国华 |
明朝阳曲县知县 1634年-1637年 |
继任: 范士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