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山(1954年2月),男,黑龙江呼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学院中文专业。1987年9月至1992年10月,任穆棱县委副书记。1992年10月,任穆棱县委书记。1995年12月,任齐齐哈尔市副市长;1996年2月,任齐齐哈尔市副市长、党组成员。2001年3月,任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常委、副市长。2002年10月,任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2003年5月-6月,任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党组书记。2003年6月,任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党组书记[1][2]。2008年1月,任中共佳木斯市委委员、常委、书记。2011年8月,升任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2013年4月,升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2013年7月17日,因涉刘铁男案,被中央纪委专案组带走调查[3];2013年11月20日,被免除职务[4][5]

参考

  1. ^ 黑龙江省委免去林秀山组织部副部长等职务. 搜狐新闻. [2017-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2. ^ 黑龙江组织部副部长林秀山被免职 涉刘铁男案. 网易新闻. [2017-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7). 
  3. ^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林秀山被免职. 网易新闻. [2017-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7). 
  4. ^ 黑龙江省组织部副部长林秀山被免职 涉刘铁男案. 网易新闻. [2017-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7). 
  5. ^ 佳木斯市又一县级政府行贿市委原书记林秀山,被判单位行贿罪. 网易财经. [2017-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