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迪县 (密苏里州)

格兰迪县(英语:Grundy County)位美国密苏里州北部的一个县。面积1,134平方公里。根据美国2000年人口普查,共有人口10,432人。县治翠顿(Trenton)。

密苏里州格兰迪县
地图
密苏里州格兰迪县地图
格兰迪县于密苏里州内的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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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密苏里州的地理位置
统计资料
县名取自Felix Grundy, U.S. Attorney General under U.S. President Van Buren
最大城市Kansas City
面积
 - 全部

1,134 km²(438 mi²
 - 陆地1,129 km²(436 mi²)
 - 水域6 km²(2 mi²),0.49
人口
 - 2000年

10,432人
 - 密度9人/km²(24人/mi²)
时区CentralUTC-6/-5

成立于1841年1月29日。县名纪念代表田纳西州联邦众议员联邦参议员司法部长菲利克斯·格兰迪[1]

地理

根据美国的人口调查局,格兰迪县的面积有438平方英哩(1,134平方公哩)。其中436平方英哩(1,129平方公哩)是土地,2平方英哩(6平方公哩)是水面(约0.49%的面积)。

邻接州郡

主要公路

人口统计

根据2000年美国人口调查局报告显示,格兰迪县的人口有10,432人,其中有4,382户及2,887个家庭。人口密度每平方英哩住有24人,在5,102个居住单位当中每平方英哩平均密度为12户。该县的种族分类是97.61%是白人,0.4%是黑人或非洲裔美国人,0.35%本土美国人(印第安人),0.15%亚裔人,0.01%太平洋岛屿移民,0.5%其他种族和0.98%的人来自于两个或多个种族。另有1.58%的人口是西班牙裔或拉丁美洲人。

在4,382个户中27.1%有18岁以下的孩子同住,54.8%的户口是已婚夫妇一起生活的,8%是未有丈夫的单身女性,34.1%由非家庭式的单身人士居住,30.8%的户口为65岁或以上的独居长者。平均每户人口为2.3人,平均家庭大小有2.85人。

格兰迪县的人口年龄分布为23.2%人口年龄在18岁以下,18到24岁有8.3%,25到44岁的有23.7%,45到64岁有24.2%,65岁或以上的是20.6%。年龄中位数为41岁。男女比例毎100位女性当中,男性的百分比是90.4。毎100位18岁或以上女性当中,男性的百分比是87.2。

在格兰迪县中每户的收入中位数是$27,333美元,平均家庭收入为$34,583。 男性平均收入有$26,706,而女性的平均收入$18,043。格兰迪县的国民平均收入是$15,432。大约12.3%的家庭和15.8%的人口活在贫穷线下,当中的22.8%人口年龄在18岁以下,及13.3%的人口65岁或以上。

参考文献

  1. ^ Kane, J. N. and C. C. Aiken. The American Counties: Origins of County Names Dates of Creation and Population Data 1950-2000. Lanham, MD.: Scarecrow Press, 2005.

外部链接

http://www.grundycountymo.co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格兰迪县官方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