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善里,原名宝善里,是一处业已拆除的石库门里分,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合作路、兰陵路合围之处的原汉口俄租界。里分曾为革命团体共进会所在,辛亥革命前夕,孙武在里分中试做炸弹导致爆炸(即宝善里爆炸案)使得起义提前发生。共进会旧址曾随里分拆除,后复建,现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里分概述

里分位于中山大道中段东南侧,处于兰陵路、胜利街、合作路合围之处,西北侧依靠中南剧场与武汉市第二十中学[注 1]。主巷道位于里巷中部,呈东北西南走向。里巷全体屋舍俨然,在临街一侧设有骑楼[2]

宝善里是汉口地区修建最早的一批里分式建筑[3]。在清末,江浙地产商张忠樵、卓剑辉、梁荣昆等人合资建成里分,起初定名为宝善里,里分工程由汉合顺营造厂建设[2][4]。1923年,取《大学》中“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一句,里巷改名楚善里。1967—1972年间,里分曾改称延安三里,此后恢复原名。[2]

1990年代,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楚善里进行整体拆迁改造,新建工程停工一段时日后复工,终在2006年修成住宅区“兰陵大公馆”[5]

湖北共进会旧址

湖北共进会旧址
 
复建的共进会旧址
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街道楚善里28号
分类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时代1901—1911年
认定时间1992年12月16日
保护历史
1959年6月10日,第一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名称:辛亥革命共进会遗址

宝善里爆炸案

原里分14号(拆除前28号)门牌建筑为清末革命党共进会自1911年春后在汉口的秘密据点,用作该会谋划起义的政治筹备处。同时筹备处总理刘公居住于里分2号(拆除前19号)便于指挥。10月9日下午,孙武在此处制造起义所需的炸弹时不慎发生爆炸,俄租界巡捕随即赶来,当日在里分中逮捕多人并引渡至湖北官府。此后当局便开启全城搜捕,一时间武汉三镇人心惶惶,革命党被迫提前发动武昌起义。[6][7]

旧址本体

砖木结构,二层楼房,东向、硬山顶,红瓦。面阔4.5米,进深12.8米[8]

旧址后续

爆炸案发生后旧址建筑严重损毁,后得以重建,1981年又经整修[6]。但共进会旧址随楚善里进行整体拆迁改造也遭拆除,而此时共进会旧址已经成为文物保护单位。在一片质疑声中,2001年,遂在原址附近依照原样重建。[7][9][8]

旧址保护

1959年6月10日,旧址以“辛亥革命共进会遗址”的名义被武汉市人民委员会列为第一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10]。1992年12月16日,旧址以“湖北共进会旧址”的名义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三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11]

旧址作为文物的保护范围:湖北共进会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12]

旧址作为文物的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12]

注释

注脚
  1. ^ 武汉里巷故事(2015年),第77-78页
  2. ^ 2.0 2.1 2.2 武汉地名志(1990年),第345页
  3. ^ 汉口里分(2017年),第5页
  4. ^ 江城印记 宁波帮与武汉近代建筑(2021年),第207页
  5. ^ 武汉里巷故事(2015年),第75-76页
  6. ^ 6.0 6.1 武汉市志 文物志(1990年),第106页
  7. ^ 7.0 7.1 武汉里巷故事(2015年),第79-80页
  8. ^ 8.0 8.1 武汉历史文化风貌概览(2017年),第112页
  9. ^ 汉口里分(2017年),第174页
  10. ^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委员会,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转发武汉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希望做出标志,认真保护的通知((59)会文教字第521号), 1959年6月10日 
  11. ^ 湖北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鄂政发〔1992〕166号). 维基文库. 1992年12月16日. 
  12. ^ 12.0 12.1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68号). 维基文库. 2017年8月30日. 
备注
  1. ^ 即民国时的圣罗以女子学校[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