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徼,中国古代负责巡捕盗贼之乡官名,秦朝始置,汉朝沿用。不过在汉文帝时期出现直属于县的游徼,负责一县的治安[1]南北朝后该官职被废除[2]

参考来源

  1. ^ 论汉代县属游徼的设立与演变——以考古资料为中心. [失效链接]
  2. ^ 《汉书·百官公卿表》:“游徼徼循禁贼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