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勖
潘勖(2世纪—215年),字元茂,河南尹中牟人[1],初名芝,后来为了避讳,改名为勖。[2][3]官至尚书左丞。《册魏公九锡文》、《尚书令荀彧碑》等出自其手笔。
生平
汉献帝时为尚书郎,后又以其先前为两千石曹时表现良好,迁尚书右丞兼本职。
家庭
子
孙
侄
评价
参考资料
- ^ 《三国志集解·魏书·卫觊传》:本志《武纪》建安十八年《魏公九锡策命》注:后汉尚书左丞潘勖之辞也。勖字元茂,陈留中牟人。 《晋书·潘岳传》:岳,荥阳中牟人 按《郡国志》,荥阳、中牟俱为河南尹属县。魏分河南郡县为荥阳郡,中牟改属荥阳,故本志书“河南潘勖”,《晋书》云荥阳中牟人,均是。惟《武纪》注书“陈留中牟人”,似有误。
- ^ 《文章志》:勖字元茂,初名芝,改名勖,后避讳。
- ^ 《全后汉文/卷八十七》:勖,字元茂,初名芝,陈留中牟人。
- ^ 《三国志·卫觊传》:建安末,尚书右丞河南潘勖,黄初时,散骑常侍河内王象,亦与觊并以文章显。
- ^ 《文章志》:二十年,迁东海相。未发,留拜尚书左丞。其年病卒,时年五十余。
- ^ 《全后汉文/卷八十七》:除东海相,未行,留为尚书左丞。有集二卷。
- ^ 《文章志》:勖子满,平原太守,亦以学行称。满子尼,字正叔。尼别传曰:尼少有清才,文辞温雅。初应州辟,后以父老归供养。居家十余年,父终,晚乃出仕。尼尝赠陆机诗,机答之,其四句曰:“猗欤潘生,世笃其藻,仰仪前文,丕隆祖考。”位终太常。尼从父岳,字安仁。
- ^ 《晋书·潘岳传》:岳从子尼。尼字正叔。祖勖,汉东海相。
- ^ 《殷芸小说·卷五》
- ^ 《太平御览·卷四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