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吉 (天启五年进士)

王永吉(1600年1月11日—1659年3月28日[1]),修之,一字六谦铁山江南高邮人,初政治人物。天启乙丑进士,崇祯末官至蓟辽总督。明亡仕清,累官吏部尚书。卒谥文通。

王永吉
大明总督蓟辽保定军务兵部尚书
大清光禄大夫吏部尚书国史院大学士
籍贯直隶高邮县
字号字修之,一字六谦,号铁山
谥号文通
出生明万历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
(1600年1月11日)
逝世清顺治十六年二月初六
(1659年3月28日)
出身
  • 天启五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明时期

王永吉少敏而好学,善于思考。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任大田仁和二县知县,为官清廉,因忤执政左官,量移饶州府推官,迁户部郎中。崇祯十五年(1642年),擢升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誉满京华。知兵事,官至蓟辽总督李自成北京前夕,崇祯急调王永吉、辽东总兵吴三桂昌平总兵唐通山东总兵刘泽清等率兵入京勤王。明亡后降清。

清时期

顺治二年(1645年),经宋权推荐任大理寺[2]顺治四年(1647年)任工部侍郎顺治八年(1651年)任户部侍郎顺治十年(1653年)升兵部尚书。次年与刑部尚书觉罗巴哈纳等会同赈济直隶八府。同年转都察院左都御史,擢秘书院大学士。不久即因在兵部时“谳未当”,左迁仓场侍郎顺治十二年(1655年),重新授予国史院大学士,不久加太子太保,领吏部尚书

顺治十四年(1657年)夏,旱,上疏请求清理监狱,释放犯人,获准。不久,因地震上疏引咎,被责为“博虚名”。次年,其侄树德科场买通关节事发,左迁太常寺少卿,又迁左副都御史。顺治十六年(1659年)卒。顺治帝念其“勤劳素著”,命予以优恤,追赠少保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文通

家庭

有子王明德

参考文献

  1. ^ 《墓志铭》:生于己亥年十一月二十日,卒于己亥年二月初六日。
  2. ^ 《清史稿》,“顺治二年,以顺天巡抚宋权荐,授大理寺卿。”
  • 李清:《三垣笔记》
  • 清史稿》卷238
  • 钱谦益,《皇清光禄大夫赠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文通铁山王公墓志铭》,《有学集·卷三十》
 大明
前任:
范志完
蓟辽总督
崇祯十六年五月壬子-崇祯十七年
(1643年7月5日-1644年)
继任:
明亡
大清
前任:
金之俊
兵部汉尚书
顺治十年二月甲寅-顺治十一年三月乙巳
(1653年3月16日-1654年5月1日)
继任:
孟明辅
前任:
刘正宗
吏部汉尚书
顺治十二年三月庚戌-顺治十五年四月辛卯
(1655年5月1日-1658年5月26日)
继任:
卫周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