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简称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5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出由176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王兆国。推选吴邦国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为常务主席。大会包括如下议题:

  • 审议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纲要;
  • 审议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审议和批准去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今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 听取和审议吴邦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3]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7年拍摄的人民大会堂全景
2006年3月5日 – 14日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何鲁丽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丁石孙中国民主同盟
成思危中国民主建国会
许嘉璐中国民主促进会
蒋正华中国农工民主党
韩启德九三学社
傅铁山[1]
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常委会秘书长王兆国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2985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57名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前任: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年度会议
2006年3月5日—14日
继任: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