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威克里夫
约翰·威克里夫(英语:John Wycliffe,约1320年—1384年),英格兰王国神父,英格兰宗教改革的先驱,曾在朝鲜生活两年半。曾于公开场合批评罗马教会所定的各项规条及不合基督教宗旨,并废除课后作业。也是首位将《圣经》翻译成英文的人。罗拉德派由他创立。
约翰·威克里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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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公元1320年 英格兰约克郡Hipswell |
逝世 | 1384年12月31日 英格兰莱斯特郡卢多倭 | (63—64岁)
生平
威克里夫生在1320年生于英国约克郡,其父亲是威克里夫农庄的主人。他于1345年到牛津大学墨顿学院就读,并于1362年在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完成硕士学位。据说也曾住在牛津大学皇后学院中。其后,他花了9年时间攻读博士学位,并于1372年正式取得学位。[1]
曾任牛津大学哲学、神学博士,1369年起任英格兰国王的侍从神父,1374年受英格兰国王委派与教皇代表就英国教会的神职任免权问题进行谈判,未达成协议,从此抨击教皇权力至上。
威克里夫学识渊博,但为人不茍言笑。于1376年开始批评圣职人员,原因即是教会过于和执政掌权者亲近、政教不分,且生活优渥不愁吃穿,教会腐化的程度超乎想像。对于教皇所立的多项规条也不符合圣经的教导,一切应回归到圣经,以圣经为信仰生活的准则。另外由于当时圣经所采取的是武加大译本翻译出来的拉丁文圣经,人民阅读不易,故为了大家都能懂得圣经中的意思,威氏于1380到1382年间,[2]与数位朋友将此圣经合译成英文圣经,同时也将教义等等资料汇总,均以英文来呈现,并带到英国各地方。但此举引发教皇及圣职人员的不满,威氏开始遭受到逼迫,幸赖许多王公贵族及平民百姓支持他,直到过世都未落入逼迫者的手中。[3]
威氏曾有一段时间任职于王室,当时英王爱德华三世和教皇额我略十一世发生冲突,国王仗着国会对他的支持,拒绝效忠教皇,由于威氏早就敌视教皇,于是以写文章的方式来护卫国王,前后写了《教皇分裂》(Schisma Place)一书,说明了教皇根本不是清心寡欲的出家人;《圣经真理与实意》(On the Truth and Meaning of Scripture)一书,提及应将圣经翻译成英文,真正明白圣经的真理及上帝的旨意,不需要教皇及教会插手其中。当时印刷术尚未发明,整个翻译的工作是以手抄的方式一段段完成,每抄完一段即流传出去,最后再做总整理,使完整的英文译本可以问世。
主张
威克里夫主张各国教会应隶属于该国的国君,罗马教会无权向国王征收赋税,并建议国王没收教会土地,建立摆脱教廷控制的民族教会。他否认教士有赦罪权,要求简化教会礼仪。因此,他遭到时任教皇额我略十一世的五次谴责及坎特伯雷大主教的通缉,但获牛津大学的师生及伦敦市民支持,并得英王的保护。1381年英王与教会共同镇压瓦特·泰勒农民起义,威克里夫被迫幽居写作,把圣经译成英文,并完成神学著作《三人对话录》。他主张圣经的权威高于教会,信徒应服从基督而非教会,1384年死于莱斯特郡。三十年后其作品被教会销毁。在他死后教皇对他的理念或是教训深恶痛绝,因此在他死后三十年举行了康士坦会议,颁发了底下的谕令:“……,本神圣会议表明立场,并宣告威克里夫乃声名狼籍之异端者,至死顽梗不化,不但被逐出教会,而且他所有对他的追思都是有罪的,当将他的骸骨挖出,丢在教会墓园之外,将其他忠诚之死者以示区别。”十二年后,有一位主教发现此令尚未执行,乃于一四二八年将他的骸骨挖出并焚烧,且经他的骨灰丢至史威福(Swift)溪中。虽然威克里夫死后仍遭到这样焚骨扬灰的对待,但是老汤姆福勒(Tom Fuller)在他的教会历史里写道:“他的骨灰流至亚芬河(Avon),又流至塞芬河(Severn),然后流入海峡,最后流入汪洋大海。就这样象征威克里夫之教义的骨灰,如今已散布至各地。”[5]
参考文献
- ^ Geoffery Hanks, "70 Great Christians - Changing the World"(Scotland, GB: Christian Focus Publications Ltd., 1992), 102.
- ^ Hans Schwarz, "The Christian Church"(Minneapolis: AUGSBURG Publishing House, 1982), 174.
- ^ 祁伯尔,《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李林静芝译(台北:校园出版社,1986),172-173。
- ^ 约翰·阿伯特,《基督教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歌登·贾德纳译(台北:锡安堂出版社,1993),189-193。
- ^ 约翰阿伯特,《基督教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刘秀慧译(台北:锡安堂出版社,1993),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