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银
纹银,又称松纹[1],中国明朝货币单位名称,明代所谓的纹银成色在98%以上[2]。
明代后期,由于成色优良的银子在铸造中会出现细密的纹路,人们常把足色的银锭称为“纹银”。纹银的地位深入人心,后来成为市场上公认的计量单位。但造假者使用摇丝、画丝、吹丝等手段,也能在成色不足的银锭上制造出纹银的特征。所以纹银不再是成色的保证,但作为计量单位保留了下来,即虚银两,包括关平、库平、市平、漕平等种类。
起源
采用纹银作为货币单位的原因在于,中国古代实际流通的银两成色不一,名目众多,有“元丝”、“青丝”、“白丝”、“水丝”、“西鏪”、“石鏪”、“柳鏪”、“茶花”、“茴香”、“单倾”、“双倾”等多种名色,这些种类不同的金属银需要折算为全国统一的计量单位,以便于统计税收。
换算
按照清朝的官定标准,纹银的成色为93.5374%,称“十足成纹”[5]。 清制规定纹银一两等于制钱1000文[6],但乾隆朝之后[来源请求],嘉庆年间对英法的鸦片贸易查禁较严,中国工艺品及农产加工制品大量输出,保持很长一段出超的贸易环境,使得白银大量净流入而出现银贱钱贵的情形,18世纪末曾达到一两银换七、八百铜钱的情况,此后的四十年因大量鸦片叩关,道光年间则需要一千六百文才能换一两白银的钱贱银贵的现象。[7]
其他流通银
在实际流通领域中的金属银,成锭者称“宝银”,即铸成元宝形式的银锭。宝银的成色通常全都高于纹银。由于各地宝银成色不一,因此在其前面冠以地名,或升水标准,如苏宝银、武昌宝银,足宝、二四宝、二五宝、二六宝等等。
“二四宝”即每五十两升水(即溢价)二两四钱,一锭五十两的“二四宝”银锭折算为五十二两四钱标准纹银。
没落
鸦片战争之后,银两、银元在中国同时流通,但官方统计赋税、制订预算、对外赔款时仍使用库平两和关平两纹银作为计量单位。1933年国民政府宣布废两改元,纹银正式退出流通领域。
注译
- ^ 《金瓶梅》第五十七回:“取出一封银子,准准三十两足色松纹,便交付薛姑子与那王姑子。”
- ^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五:“他却把九六七银子,充作纹银。”
- ^ "The Care of Silve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eb article by Jeffrey Herman, silversmith, specialist in silver restoration and conservation. Retrieved 28 Nov 2017.
- ^ Understanding how silver objects tarnish. Government of Canada. n.d. [2018-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8).
- ^ 张惠信,《中国银锭》,第187 页。
- ^ 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页13。
- ^ 白银外流:鸦片对中国经济的打击[永久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