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诽[1],意为在肚腹之中“诽谤”皇帝,尽管大臣话未出口,但皇帝仅凭自己的猜断,即可予以加上此罪名制裁,表现出在君主专制之下对于言论的控制。

汉武帝张汤研议发行“白鹿皮币”,一张白鹿皮币,价值四十万钱。武帝征求大农令颜异意见,颜异提出了不同看法:“今王侯朝贺苍璧,直数千,而其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武帝大不高兴。张汤本与颜异有仇隙,后来有人告发颜异发表异议,武帝让张汤审理颜异一案。《史记·平准书》载“(颜)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自是之后,有腹诽之法,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

参考

参考文献

  1. ^ 腹誹. 教育百科. 台湾: 中华民国教育部 (中文). 口不言而心非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