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子仪(1502年—1548年),字羽吉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董子仪
大明翰林院五经博士
籍贯直隶松江府上海县
字号字羽吉
出生弘治十五年(1502年)
逝世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
出身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进士

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应天府乡试第八十九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进士[1][2]。授刑部主事,累迁尚宝司丞,兼翰林院五经博士[3]

家族

曾祖董和;祖父董经;父董龙,母乔氏[4]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7616:董子仪,字羽吉,号朗洲,上海人。能文章,嘉靖十七年进士 ,授刑部主事,累迁尚宝司丞,兼翰林院五经博士,建礼之祈报章词,多出其手。然昻然立群,不善事诸贵人,坐出为河东盐运司判官,卒年四十七。有朗洲集。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