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鼎元(1680年9月19日—1733年8月1日),字玉霖,别字任菴,号鹿洲福建省漳州府漳浦县人。生于康熙十九年,卒于雍正十一年。蓝鼎元出身书香世家,其父祖皆是当地有名望的儒士。父亲蓝斌精通理学,但屡科不第;蓝鼎元十岁丧父,家境艰苦,靠母以女红度日。自幼聪颖好学,清康熙末年,蓝鼎元随堂兄南澳总兵蓝廷珍入台平定朱一贵之乱,事后,百余宗族、兵员未返,落脚阿里港(今屏东县里港乡)垦荒开发。[1]雍正间特授广东普宁知县,再兼署潮阳知县,写下了断案过程,即《鹿洲公案》(蓝公案)。潮州府知府胡恂邀其编纂府志。后受两广总督鄂弥达恳邀入幕,并再受鄂的举荐,特授为署广州府知府。雍正十一年(1733年)夏到任月余,即卒于官,年仅54岁。今日里港蓝家为其后人。较著名的有蓝世聪

蓝鼎元
《清代学者像传》之《蓝鼎元像》
《清代学者像传》之《蓝鼎元像》
大清署广州府知府
籍贯福建漳浦县
族裔畬族
字号字玉霖,别字任菴,号鹿洲
出生康熙十九年(1680年9月19日)
福建漳浦县
逝世雍正十一年(1733年8月1日)
广州
出身
  • 雍正元年拔贡
经历
蓝鼎元
汉字 藍鼎元
白话字 Nâ Téng-goân
台语罗马字Nâ Tíng-guân
汉字 鹿洲
白话字 Lo̍k-chiu
台语罗马字Lo̍k-tsiu
表字
汉字 玉霖
白话字 Gio̍k-lîm
台语罗马字Gio̍k-lîm
别字
汉字 任菴
白话字 Jīm-am
台语罗马字Jīm-am

生平

蓝鼎元自幼聪颖,生性好学,勤苦自励。年少名列童子试榜首,颇得当地督学赏识。十七岁时,泛舟游历闽浙广东沿海,“自谓此行所得者多,人莫能喻也。”[2]从此眼界大开,识见愈增,然时运不济,屡次赴试不第。[3]漳浦知县陈四明邀集知名学者讲学,指导制艺诗歌古文等科试之学,至康熙四十二年(1703)拔童子试第一,而为时人所重。先后受知于福建学政沈涵、福建巡抚张伯行,巡抚张伯行称赞蓝鼎元是“经世之良材”。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蓝鼎元应张伯行之聘,到福州鳌峰书院,担任讲学及与同乡蔡世远共同纂订先儒诸书。两年后,辞聘归家,在家乡教书和著述,因“念祖父母春秋高,母亦渐衰,辞归侍养”。自此,在家闭门苦读十一年。

平台史记

康熙五十七年间(1718年)。其堂兄蓝廷珍升任南澳总兵,便道返乡,论及镇守南澳事宜,蓝鼎元乃上书数千言,直指“南澳一镇,为天南第一重地,是闽、粤两省门户”,“镇南之法,以搜捕贼艘为先”,如果“上偷安则下怠惰,营伍废弛则士卒弱,将帅素尸则盗贼恣”,“愿兄无以开府满盈,……抖擞精神,勤劳哨缉,一洗向来镇弁积玩逡巡畏缩之习”,又于书中条陈七大要务以供参酌。佐幕期间上言南、北路文武驻扎要害,官兵营汛添设更置,台镇不可移澎湖,哨船之舵缭斗碇各兵必不可换,罗汉门、郎娇、槟榔林、阿猴林不可弃等,均受闽浙总督觉罗满保的允行。巨细靡遗,“洞若观火”,令廷珍“大奇之”。

康熙六十年(1721),朱一贵起事反清,蓝廷珍奉令平台,蓝鼎元受邀随行,于是来台参与戎幕。时年四十一岁。留台年余,蓝廷珍倚为左右手,凡军中往来文书手札,皆出其手;军务备防诸事,无不参与;“出入风涛戎马间,羽檄纷驰,下笔千万言立就”。为治理台湾出谋划策,撰《平台纪略》一卷,又遍历台湾西部各地,熟悉全台地理情形,遂能协助蓝廷珍调度指挥顺畅,料敌如神,迅速平定全台。由于在台期间,于地方利病,无所不用其心,常与廷珍“兄弟相对,竟日念念地方,不知其苦也”,因此蓝廷珍称赞他:“昔范文正公秀才,以天下为己任,予弟玉霖,其庶几乎!”。

对台贡献

蓝鼎元于经济时务处处留心,不仅竭力主张在半线(今彰化市)以北设县添兵,更主张在竹堑(今新竹市)地区增置兵防,设官治理,他以为“竹堑埔宽长百里,……辟田畴,可得良田数千顷,岁增民榖数十万”;“恢恢郡邑之规模,当半线、淡水之中间,又为往来孔道冲要。即使半线设县,距竹堑尚二百四十里,不二十年,此处又将作县。流移开垦,日增日众;再二十年,淡水八里坌又将作县(置淡水厅)。气运将开,非人力所能过抑,必当因其势而利导之。”[4]所以“大声疾呼,不啻舌敝颖秃”。蓝鼎元精熟台湾历史,入台后全面考察台湾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的现实和地理、风俗、信仰、教化等等方面的情况。他最早提出了对台湾进行综合治理,促进台湾走向文治社会的具体措施,即十九事:“信赏罚,惩讼师,除草窃,治客民,禁恶欲,儆吏胥,革规例,崇节俭,正婚嫁,兴学校,修武备,严守御,教树畜,宽租赋,行垦日,复官庄”,其中“恤澎民,抚士番,招生番。”等尤为切中治台时务。

蓝鼎元全面系统提出治理、经营台湾的理论体系,被当时和此后的治台者所借鉴采用。《平台纪略》是蓝鼎元在台一年余返乡撰写,直到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乾隆还下手谕:“朕披阅蓝鼎元所著《东集》,其言大有可采,著常青、李侍尧购取详阅,于办理善后时,将该处情形细加察核。如其书内所讨论各倏,有与见在《事宜》确中利弊者,不妨参酌采择,俾经理海疆,事事悉归尽善。”被乾隆誉为‘筹台宗匠’。

清政府曾对移民实行施琅提倡的渡台禁令,禁止携眷赴台,该政策造成台湾人口大乱,性别比失衡,男子多,女子极寡,青壮年拓荒者成家困难,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蓝鼎元对此给予极大关注。在《东集》与《论台湾事宜书》中,他列举了移民“皆丁壮力农,无妻室,无老耆幼稚”,“一庄有家室者百不得一”等大量严酷事实,建议:“欲赴台耕种者必带有眷口,方许给照载渡,编甲安插。台民有家属在内地,愿搬取渡台完聚者,许县呈给照赴内地搬取,文武汛口不得留难。”雍正九年(1731年),清政府实行凭照携眷入台政策,就是出自蓝鼎元等官员的建议。

清初名吏

雍正继位后(1723),下诏选拔全国学行兼优之士入太学,蓝鼎元以优贡生被选进京。清廷也在本年采纳他的建议增设彰化县于半线,同时设置淡水厅稽查大甲溪以北防务、兼管彰化捕务。使其主张终得实现。雍正三年,蓝鼎元奉派校书内廷,分修《大清一统志》,其史才遂为朝廷“内臣”所重。

雍正五年(1727年),经大学士朱轼赞誉蓝鼎元才能,荐引他朝见雍正皇帝引荐,获雍正帝召见,蓝鼎元条奏经理台湾、河漕、兼资、海运、凤阳民俗土田、黔蜀疆域六件时务,深得雍正赏识,授予广东普宁知县,再兼署潮阳知县

蓝鼎元到任后力精图治,革除吏敝,兴学校、正风俗、秉公办案,深获民间爱戴。平反冤狱,严惩歹徒,令行禁止,吏治严明。蓝鼎元还致力于复兴学校,亲自课经书,取缔邪教,在潮阳改邪教祠为棉阳书院,尽力改善民俗风尚,深受百姓称颂。蓝鼎元秉性亢直,刚正不阿。

雍正六年(1728年),蓝鼎元因“豁免渔船例金”,以仵上官“违忤监司”,被罗织罪名,革职入狱。幸得当地士民为其鸣冤,潮州知府和总督郝玉麟、巡抚鄂弥达等多方协助,保释出狱。蓝鼎元请求归休,鄂弥达更为他上书申明受冤始末,遂于雍正十一年(1733)奉诏进京召见,命其署理广州知府,并聘请他编纂《潮州府志》。

逝世

蓝鼎元于雍正十一年(1733)五月间到任,仅月余、便因病遽然亡故。年仅五十四岁。蓝鼎元一生清廉,过世时家中贫困,鄂弥达及上官、同僚等“怜其贫”,集资以助,才得归葬家乡。

家族

  • 蓝鼎元、蓝廷珍族兄弟二人虽以征台而来台,功在清廷而留惠台湾。蓝氏源流之一出自于河南县汝南郡,近年调查研究源流之二,蓝廷珍、蓝鼎元等蓝氏一族,乃是清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畬族”的族裔。其族人随蓝廷珍来台后,留台湾垦殖者颇多。蓝廷珍的裔孙定居台中一带;蓝鼎元亦有长子蓝云锦留台开垦定居屏东阿里港(现称里港乡)一带,蓝家古厝即为在台蓝家一世祖蓝云锦所建。[5]

有子六人。

著作

  • 《大清一统志》参与纂修
  • 著作:
    • 《蓝鹿洲集》
    • 《修史试笔》
    • 《东征集》6卷(蓝鼎元为蓝廷珍拟写的公檄、书禀、条陈、告谕的辑成)
    • 《平台纪略》1卷(附奏疏)
    • 《鹿洲初集》20卷
    • 《女学》6卷
    • 《棉阳学准》5卷
    • 鹿洲公案》2卷
    • 《潮州府志》等书传世。
  • 清史稿》中都有立传,清《四库全书》中收录蓝鼎元专著。

参考资料

  1. ^ (haoyenlan), haoyenlan. 藍鼎元家族與屏東平原拓墾的歷史淵源 @ 台北市藍姓宗親會的部落格 :: 痞客邦 ::. 台北市蓝姓宗亲会的部落格. [2018-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1) (中文(台湾)). 漳浦县的湖西乡、赤岭乡、隆教乡等三个乡,大部分为蓝姓人家。该地气候怡人,且近海,农业景观与里港非常相似...蓝云锦是基于“原乡”感情之故,才选择阿里港。 
  2. ^ 同前注书,<卷四,蓝鼎元>,212页。
  3. ^ 据蒋炳钊《畬族史稿》,144页;厦门大学出版社,1988。
  4. ^ 见《东征集》,<卷六,纪竹堑埔>,87页。
  5. ^ 据屏东县里港乡阿里港文化协会会刊《阿里港》创刊号,30页,1966。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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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477》,出自赵尔巽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