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诸可能

诉诸可能(Appeal to Possibility/Probability)或把合理当正确[1]是一种非形式谬误,是基于一件事有可能或相当可能是真的,就把它当作确定是真的。[2]

真相(或事情未来的发展)是唯一的,合理的推测却有很多,当思考或决策忽略了其他可能性,把一种合理的、可能的推测当做正确的、必然的真相,就不是恰当的推理。像例如说“死刑吓阻效果不明确,因此死刑可能无助治安”是合理的,但这不表示死刑一定无助治安。因为死刑吓阻效果不明确,就一口咬定死刑一定无助治安,是不恰当的推理。

示例

例1
  • 甲:你确定只申请第一大学吗?你的成绩并不算好,缺乏优异事迹,而且大家都觉得你准备不够充分……
  • 乙:你认为我不可能上吗?
  • 甲:并非“不可能”,只是……
  • 乙:既然“有可能”,那就没问题了。

决策不应只基于“有可能”而做,如许多客观资讯都显示可能性极低还坚持要做,且认为一定会成功,后果很可能不符预期。

例2

网络上很多骇客,你上网不装防火墙,你的电脑一定会被骇客入侵的!

上网不装防火墙会增加电脑被入侵的风险,但并非一定会被骇客入侵。

例3

小华在侦讯时结结巴巴、言词反复,还数度说谎,这就是他涉入了这起大规模诈欺案的明确证据!辩护律师找一堆理由帮这种恶徒脱罪,真是毫无良心!

要判定小华涉案,通常需有充分的法律证据,小华在侦讯时的表现可作为怀疑小华涉案的线索,但不应据此咬定他必有涉案,及认定试图为嫌疑犯辩护的律师都是昧著良心做事。

例4

虽然我和他没见过面,但他用了女生头像,整体给人的感觉也像女的,因此一定是个女孩子。

用女生头像,行为也像女生的网民,不一定在真实世界是女的。

例5

他有可能有罪,但抓不到其他的嫌疑犯,因此不能将这人给无罪开释,一定要给他定罪。

有罪只是一种可能性,但这不代表这人就一定要被定罪。

相关谬误

  • 布佛氏论证:假定某观点是错的,由此出发解释为什么许多人会相信它,然后断定该观点是错误的。
  • 诉诸阴谋:在未有充分证据下,主张事情的真相一定是某些人在背后进行阴谋。
  • 诉诸动机:在未有充分证据下,主张某种观点的主张者一定是出于某种(不良的)动机,然后断定该观点是错误的或者是可疑的。

注释

  1. ^ 冀剑制,《逻辑谬误鉴识班:训练侦错神经的24堂逻辑课》,第1课 “把合理当正确”的谬误
  2. ^ Bo Bennett, Logically Fallacious: The Ultimate Collection of Over 300 Logical Fallacies (Academic Edition), The fallacies > Appeal to Possibility[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hen a conclusion is assumed not because it is probably true, but because it is possible that it is true, no matter how improbable.”

参考资料

  • Bo Bennett, Logically Fallacious: The Ultimate Collection of Over 300 Logical Fallacies (Academic Edition), 2013. ISBN 1456607375.
  • 冀剑制,《逻辑谬误鉴识班:训练侦错神经的24堂逻辑课》,ISBN 9789866272370.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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