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1956年6月6日—),男,河南南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
早年考入郑州大学法律系,后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81年底,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刑法硕士,师从高铭暄、王作富。1984年底,考取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8年3月,博士毕业,成为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士。之后留校任职,1992年1月,担任法律系副主任[1]。1997年9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5年8月,改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并担任院长[2]。2018年7月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免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