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怀玉 (明朝)
生平
赵怀玉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福建乡试第十七名举人[2],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三百九十五名,三甲一百四十名进士,刑部观政,获授肇庆推官,平反谷商的冤狱、豁免赃钱数千,保全多人。当时香山被倭寇占据,他挑选精兵冒险前进,倭寇因此撤垒投降。天启四年本省同考,六年丁忧,崇祯元年起补彰德府推官,三年陕西同考,四年考选,擢官四川道监察御史,巡视东城,正直敢言,在任内去世。他个性平易近人,经常揭示良知给学生,著有《证孝说元》、《折狱衷词》等书[1]。
参考文献
- 光绪《漳州府志》·卷十七·选举二
- 光绪《漳州府志》·卷三十一·人物四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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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邓士亮 |
明朝肇庆府推官 天启年间-崇祯年间 |
继任: 陶奭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