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珮
赵珮(1908年5月17日—1992年3月18日),字德玉,甘肃循化(现属青海省)人,中华民国军事及政治人物。[1][2][3]
赵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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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字 | 德玉 |
出生 | 1908年5月17日 大清甘肃省西宁道西宁府循化厅 |
逝世 | 1992年3月18日 台湾 | (83岁)
籍贯 | 甘肃循化 |
国籍 | 大清(1908年-1912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92年)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配偶 | 瞿慰慈 |
亲属 | 赵珑(弟) 瞿曾泽(妹婿)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中华民国 |
服役 | 中华民国陆军 |
生平[4]
生于清德宗光绪卅四年(岁次戊申)四月十八日(1908年5月17日)。早年先后毕业于甘肃省立第一师范学校(现为兰州城市学院),甘肃党务人员训练班。历任甘肃陆军测量学校政治教官,甘肃党务训练班教官,新编陆军第九师秘书、军法处长,新编第二军参谋长,班禅驻北京办事处咨议。后来先后毕业于陆军大学将官班第四期,国防研究院第六期,中央训练团党政班第二期,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三期。历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七方面军政治部科长,陆军总司令部秘书处处长、参谋处处长,集团军总司令部少将高参,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少将参议,青海省政府驻汉、渝、京办事处处长。[1][2][3]
1932年12月到1934年5月,任青海省大通县县长。后来历任国民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专员,蒙藏委员会顾问,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2][3]
民国三十年(1941年),任训政时期立法院第四届立法委员。曾在立法院争取省区藏民参加中央民意机构名额,提高少数民族地位,对民族团结,贡献甚大。抗日战争末期,接洽修筑战略道路青藏公路,竭尽心力,排除万难,卒获成功。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选为青海省选区立法委员。出任立法院筹备员。[1][2][3]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任西北军政长官公署驻广州办事处处长。是年兰州战役失败后,9月2日乘飞机抵广州,后去台湾。1969年4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党务顾问。1981年、1988年分别聘任为中国国民党第十二、十三届中央评议委员。他还曾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青海旅台同乡会事长。[1][2][3]
1990年4月,青海省海南地区塘格木、河卡一带发生强烈地震后,他与丑辉瑛(青海省妇女选出之立法委员)以及台湾有关方面捐赈济款10万美元,青海旅台同乡会捐献3万元,并派青海旅台同乡会常务理事郭永业乘返乡之便,带捐款前来灾区慰问,聊表亲情和关怀之意。他满怀思念故乡之情,在给友人来信中说:“珮栖迟海外四十年,何尝无祖宗庐墓,故国河山之思”。[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