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道道邃(?—?),俗姓长安[1],唐朝僧人。早年曾在朝中任官,官拜监察御史,后舍官出家[2]。生前有干淑、守素、广脩等弟子[3]。著有大般涅槃经疏私记十卷、维摩经疏私记三卷、摩诃止观记中异义一卷传世[1]。晚年长居天台山国清寺,为国清寺座主,在天台山终老,后世尊其为“兴道道邃大师”、“止观和尚”,并列为汉传佛教天台宗第十祖[4]

生平

早年生活

道邃和尚为长安人,其生卒年并没有明确记载于史料之中,俗姓王氏,其出家前曾在朝廷之中当官,官拜监察御史,后来舍荣位出家为僧,二十四岁时受比丘具足戒[2]

出家

出家后曾于秦地学戒,专心修学戒律。唐代宗大历年间,道邃来到了佛陇依止荆溪湛然大师,他能“洞察幽玄而无所凝滞”,其对佛法的体察与思惟备受荆溪湛然大师的称扬,甚至说他“吾子能嗣兴吾道矣”,于是将《止观辅行记》传给道邃,希望天台止观教法能得以宣传[5],而道邃的资质更让同为荆溪湛然弟子的元浩法师也十分地敬佩。[2]

而对于他前往佛陇向荆溪湛然求法的过程有一个传说,就是道邃在思学大乘佛教教法并书写〈慈恩法华疏〉的当晚,在梦中见到一位僧人,僧人告诉他:“何不听于天台圆顿宗旨?”梦醒后道邃将梦见的内容告诉众人,众人认为既然有梦了,那应该也会有征兆,又听说荆溪湛然大师有在宣说天台教法,于是决心前往拜会荆溪湛然。十日后在路途当中,道邃和尚行经扬州法云寺想要在那挂单一晚,当天晚上,道邃和尚又在睡梦之中梦见一位僧人对他提醒说,荆溪湛然大师宣说《妙法莲华经》已经要讲到〈方便品第二〉了,要他前往的速度必须加快了,因此他又再加紧脚步,果然事实竟如同他在梦里所见。[2]

后来道邃在佛陇跟随荆溪湛然学习五年后,荆溪湛然希望道邃“随方而住,随分宣传,纵自修行亦为利益。”随后就被人请去扬州讲述法华、止观等法门。然后就回到天台山国清寺,在路上行经越州,会见了当地的御史端公(即刺史),除此之外,道邃也在途中会见了歙州刺史,而受两位官员拜见。到了贞元十二年(公元796年),道邃和尚回到了天台山国清寺,并在天台山居住了九年,在国清寺日日夜夜宣讲《法华经》、止观法门、大乘与小乘的戒律法门,未曾停歇。[2]

最澄东渡求法

唐贞元二十年(公元804年),来自日本的最澄和尚东渡到大唐,到了明州下船后先休息半个月,就南下到台州。同年,道邃和尚受到台州刺史陆淳的邀请,到台州龙兴寺讲述《摩诃止观》。最澄和尚在得知道邃和尚在龙兴寺讲述天台止观教法,于是最澄前往龙兴寺向道邃求法,最后最澄抄写了天台宗教法的相关章疏二百余部。[6][2]后来最澄也前往谒见同为荆溪湛然传人的行满和尚,也得到了完整的天台宗的教法,于是最澄就正式成为天台宗的传承者。[6]

最澄在《宋高僧传》、《佛祖统纪》、《释门正统》等汉传佛教的历史相关史料当中都被认为是资质相当优秀,乃至在《佛祖统纪》中记载,邀请道邃前往龙兴寺的台州刺史陆淳就对最澄求法的虔诚赞誉有加,而有了这一段话:“最澄阇梨,身虽异域,性实同源。明敏之姿,道俗所敬,观光于上国,复传教于名贤。邃公法师,总万法于一心、了殊涂于三观。而最澄亲承秘密,不外筌蹄,犹虑他方学者,未能信受其说,所请印记安可不从。澄既泛舸东还,指一山为天台,创一刹为传教,化风盛播。”[4]同年,最澄和尚回到日本,创立日本的天台宗,融合天台宗、密宗、禅宗而成为独特的宗派[6],且最澄与其徒众遥尊道邃和尚为日本天台宗的开宗始祖[4]

教理主张

道邃和尚在当时不同的宗派、教法林立的中国汉传佛教教界当中,其主张大乘佛教当中的戒法(即律宗),以及由达摩祖师传到中国的禅宗、由善无畏金刚智不空等人传入东土的密宗,与智𫖮大师的天台宗,这三种宗派的教法不应各个分别,应该要相互融合。而这样子的主张也影响了东渡赴唐求法的最澄,导致日本的天台宗与过去中国汉传佛教的天台教法不同,因为又再参杂了密宗、禅宗的教理。[6]

参考资料

  1. ^ 1.0 1.1 慈怡法师编. 佛光大辭典. [2020-1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1). 
  2. ^ 2.0 2.1 2.2 2.3 2.4 2.5 (宋)士衡编;(唐)干淑述. 天台九祖傳‧道邃和上行迹 (PDF). [2020-12-0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0-12-21). 
  3. ^ (宋)元颖编. 釋門正統‧卷二. [2020-1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1). 
  4. ^ 4.0 4.1 4.2 (宋)制磐编. 佛祖統紀‧卷八. [2020-1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20). 
  5. ^ (宋)赞宁编. 大宋高僧傳‧卷二十九. [2020-1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1). 
  6. ^ 6.0 6.1 6.2 6.3 圣严法师. 日韓佛教史略. [2020-1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