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楠,字世重,号白峯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晋江县(今福建省泉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141名进士,授浙江金华府浦江县知县。因政绩卓出,正德十四年(1519年)十一月召入朝任贵州道试监察御史,十五年五月实授。

世宗继位后,郭楠请求召还大臣舒芬王思黄巩张衍瑞等,得到批准。嘉靖元年(1522年),检查两广兵饷,其弹劾总兵官抚宁侯朱麒贪污懦弱,世宗下诏戒饬。此后因事被中官诬陷而被逮捕。大礼议事件中,其在外巡按云南,仍然上疏反对世宗,被逮捕下抚狱、廷杖、削籍[1]。嘉靖六年,重新起用为吉水教谕,官至南宁府知府[2]

参考文献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郭楠,字世重,晋江人。正德九年进士。授浦江知县。课最,入为御史。世宗即位,请召还直臣舒芬、王思、黄巩、张衍瑞等。从之。嘉靖元年,核饷两广。劾总兵官抚宁侯朱麒贪懦,诏为戒饬。寻上章,请退朝之暇延见大臣,如祖宗故事。且言,主事陈嘉言忤中官,不宜逮系。帝怒,夺其俸。诸臣伏阙争“大礼”,皆得罪。楠方巡按云南,驰疏言:“人臣事君,阿意者未必忠,犯颜 者未必悖。今群臣伏阙呼号,或榜掠殒身,或间关谪戍,不意圣明之朝,而忠良获罪若此。 乞复生者之职,恤死者之家,庶以收纳人心,全君臣之义。”帝大怒,遣缇骑逮治,言官论救 皆不纳。既至,下镇抚狱掠治,复廷杖之,削其籍。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六年春,以灾变修省,从吏部言量与楠一官,得吉水教谕。终南宁知府。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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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