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卫

明代卫所

重庆卫是明代的一个卫所洪武四年(1371年)十月置重庆守御千户所,命千户左辅领兵守之。洪武六年(1373年)十一月,改重庆守御千户所为重庆卫。初,巴县王立保作乱,称应天大将军,烧佛图关,犯通远门南纪门二门,千户左辅击走之。至是立卫治,命指挥戴鼎守之[1]。所、卫治重庆,初隶成都都卫,洪武八年(1375年)隶四川都司

辖区

卫指挥正三品,宣慰司宣慰使从三品、宣抚司宣抚使从四品、安抚司安抚使从五品、长官司长官正六品。

  • 洪武八年十二月丙申(1376年1月2日),置镇南大奴、辰原、龙潭、采色、台平、上河六安抚司,皆隶重庆卫,又置墨假、蛮王(蛮玉)、西平、波皮、龙爪、常亚六洞长官司。墨假、蛮王(蛮玉)、西平、波皮四洞长官司隶镇南大奴安抚司,龙爪洞长官司隶台平安抚司,常亚洞长官司隶上河安抚司[2]
  • 散毛宣抚司,元至元三十年(1293年)四月置散毛洞蛮夷官。三十一年(1294年)五月升为府,属四川等处行中书省至正六年(1346年)七月改散毛誓压等处军民宣慰司。明玉珍改散毛宣慰使司都元帅。洪武七年(1374年)五月改散毛沿边宣慰司,属四川重庆卫。二十三年(1390年)废。永乐二年(1404年)五月置散毛长官司,属大田军民千户所。四年(1405年)三月升宣抚司,属施州卫
  • 酉阳宣慰司,元酉阳州,属怀德府。明玉珍改沿边溪洞军民宣慰司。洪武五年(1372年)四月仍置酉阳州,兼置酉阳宣慰司,州寻废。八年正月改宣慰司宣抚司,属四川都司。永乐十六年(1418年)改属重庆卫。天启元年(1621年)升为宣慰司。
  • 石砫宣慰司,元石砫军民宣抚司。明夏改安抚司。明洪武八年(1375年),改石砫安抚司为宣抚司,属重庆卫。世宗嘉靖四十年(1561年),改属夔州卫,熹宗天启元年(1621年),升宣慰司。
  • 瞿唐守御千户所,洪武四年(1371年)在瞿唐口建瞿唐守御千户所,隶湖广都司。洪武九年(1376年),改隶重庆卫。洪武十二年(1379年),千户所升为瞿唐卫,隶属湖广行都司
  • 黔江守御干户所,洪武十一年(1378年)九月甲申,置黔江守御干户所,隶重庆卫。

参见

参考文献

  1. ^ 《明太祖实录》卷86
  2. ^ 《明太祖实录》卷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