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碑,是位于台湾新北市瑞芳区三貂岭古道内的一个碑碣,为台湾镇总兵刘明灯穆宗同治六年(1867年)冬所题。于1985年8月19日公告为国家三级古迹,现为新北市市定古迹。[1]因年代已久,碑文的字迹已有点模糊,但大致保存完整。

金字碑
位置 台湾新北市瑞芳区
25°05′01″N 121°50′30″E / 25.083513°N 121.841702°E / 25.083513; 121.841702
材料安山岩
建成时间 清朝同治6年(1867年)
公众参观开放时间:随时开放
参观费用:免费参观
官方名称金字碑
类型登录等级:新北市市定古迹
登录种类:碑碣
详细登录资料

历史沿革

穆宗同治六年时,台湾总兵刘明灯取道三貂岭古道以巡视宜兰,见地势雄伟险峻、山路崎岖行路艰难,有感而发,于是题七言律诗一首:

之后命人磨峭壁为碑,刻诗其上。

碑文以篆文镌刻,高约240公分,宽143公分。边框以莲花条纹雕饰,碑额以双托珠图案衬托。碑成之后,据说碑文与碑龛皆以金箔黏贴,于是当地人及来往的行人称这个碑为“金字碑”。碑文反映出此岭道之地势高竣,不仅眼界大开,饱览鸡笼山头的积雪,也俯瞰到北关高低罗列之城池雉堞,一望无际的阡陌良田,连绵不绝的古树深荫。其中的“鲸鲵”指的是1867年3月(同治六年二月)的罗发号事件

参考资料

  1. ^ 金字碑.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2019-0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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