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政达(1954年12月),山东省淄博市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

人物生平

曾任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总经济师、云南省交通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曲陆高速公路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14年1月,因涉嫌犯受贿罪,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4月25日,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红河州公安局执行逮捕[2]。2015年5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3][4]

参考文献

  1. ^ 云南交通厅原总经济师闫政达因受贿被判刑11年. 人民网. [2015-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31). 
  2. ^ 云南交通厅原总经济师闫政达因受贿被判刑11年. 中国新闻网. [2017-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7). 
  3. ^ 云南交通厅原总经济师闫政达因受贿被判11年. 腾讯新闻. [2017-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7) (中文(中国大陆)). 
  4. ^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巡视员闫政达受贿400多万元被判刑11年. 中国政府网. [2017-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