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鹤琴(1892年3月5日—1982年12月30日),男,浙江上虞人,中国儿童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中国现代儿童心理学幼儿教育学研究的开创者。曾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全国幼儿教育研究会名誉理事长和江苏省心理学会名誉理事长等职。

陈鹤琴
出生1892年3月5日
 大清浙江省绍兴府上虞县
逝世1982年12月30日(1982岁—12—30)(90岁)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职业儿童教育家

生平

早年与留美

1892年3月5日,陈鹤琴出生于浙江上虞县百官镇。6岁丧父。1906年由姐夫资助进入杭州蕙兰中学读书。1911年春考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同年秋转入北京清华学堂(1928年改名清华大学)。1914年清华学校毕业后考取奖学金,赴美国留学,先在霍普金斯大学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1917年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攻读教育学和心理学,师从克伯屈保罗·孟禄爱德华·桑代克约翰·杜威等名家,获教育硕士学位。

鼓楼幼稚园

1919年8月,陈鹤琴回国,担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后更名国立中央大学)教育科(今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讲授心理学、儿童教育学,曾任教务部主任。1920年12月26日,其长子陈一鸣出生,陈鹤琴对他进行了808天的跟踪观察。以此为基础,于1925年发表了中国最早的儿童心理学著作《儿童心理之研究》。

在南京高师教育科期间,建立教育实验区,为推广小学教育作实验。与陶行知廖世承陆志韦郑晓沧俞子夷涂羽卿等人共同倡导新教育,大力提倡课外活动,培养学生自治精神。1920年春,任新教育共进社英文书记。1921年12月与陶行知等人组成中华教育改进社。1921年7月与廖世承合著的《比奈西蒙智力测验法》和《比奈西蒙智力测验材料》,由南高教育科出版,列为南高师丛书之一。同时编制中小学各项科目的各种测验,推动教育测验运动的开展。1921年8月中华心理学会在南京成立,任学会总务股主任。1922年出版《语体文应用字汇》,为第一本汉字查频资料,开创了中国汉字字量的科学研究。对编写小学课本和普及教育起了推动作用,也为陶行知朱经农编写《平民千字课》课本提供了用字依据。

1923年在南京鼓楼头条巷自家客厅创建中国第一所实验幼稚园,招收东南大学教授的子女12人。1925年获东大教育科主任徐养秋支持,扩建为“国立东南大学教育科实验幼稚园”——“南京鼓楼幼稚园”,正式对外招生。邀请东大教育科美籍讲师洛林斯为顾问,陈鹤琴任园长,张宗麟协助研究工作,和东大教授陆志韦张子高涂羽卿董任坚和附中音乐教师甘梦丹组成董事会。鼓楼幼稚园成为中国最早的幼稚教育实验中心,在教具、教材、教法等方面的试验结果成为国民政府教育部1932年颁布的《幼稚园课程标准》的基础。

1927年陶行知在南京创办晓庄师范学校,陈鹤琴兼任该校指导员及第二院院长。1928年,陈鹤琴出任南京特别市教育局学校教育科科长。在南京推行分区实验教育,创办了东西南北中区5个实验学校,其中在幼稚园和低年级推行实验单元教学法[1]

在租界办学

1928年9月,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成立华人教育处,陈鹤琴出任该处处长,负责管理上海公共租界的华人教育。在其任职期间,共创办了7所工部局华人小学:工部局西区小学(今静安区第一中心小学)、工部局克能海路北区小学(今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工部局华德路小学、工部局荆州路小学、工部局东区女子小学(今霍山路小学)等和1所工部局女子中学(今上海市第一中学),使华人儿童获得较多的受教育机会;并在这些学校中继续推行教育实验,在上海和华东地区产生了较大影响。

1929年,中华儿童教育社成立,陈鹤琴被选为主席。该社后来发展为中国最主要的儿童教育学术团体。

1937年,淞沪会战爆发,陈鹤琴出任上海国际救济会教育股主任,负责难民教育协会。陈鹤琴并与刘湛恩吴耀宗等发起“星期二聚餐会”,商讨抗日救亡事宜。孤岛时期,由于坚持升国旗仪式,受到日本方面压力,1939年,陈鹤琴任上海华人教育处处长,由上海申报馆出资办理报童学校,目的让孩童可识字一千,同年陈氏被迫离开上海。

活教育

1940年2月,陈鹤琴应江西省主席熊式辉邀请,前往江西办学,并开始进行“活教育”实验。5月15日,在泰和县新池村创办南昌实小新池分校。10月1日,在泰和县文江村创办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学校,这是中国第一所非教会的幼稚师范学校。这所学校很快赢得了声誉,1943年,教育部长陈立夫批准将其改为国立学校。

1943年,陈鹤琴在上海创办国立幼稚师范专科学校,任内提出五指教学法,主张幼儿教育如同手指与手掌应当涵盖健康、科学、社会、艺术、语文五种其本项目,手指与手掌骨肉相连不能单独而存,要注意教材的连贯性及整体的[2]

1949年5月曾先后两次因“赤化”遭国民政府逮捕,经上海五位大学校长联合营救获释。

受批判

1949年,解放军占领南京不久,中央大学改名南京大学,陈鹤琴出任南京大学师范学院院长。同年9月,陈鹤琴应邀前往北京参加首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10月,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又成为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他积极配合当时的政治运动。1950年底,韩战爆发后,陈鹤琴在反美控诉大会上发言,控诉“美帝在中国办学校没有旁的意思,只在奴化中国儿童”[3]

1952年,以南京大学师范学院为基础,并入原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等有关系科组建南京师范学院(1984年改名南京师范大学),任南京师范学院首任院长,兼幼教系主任。同年,他将鼓楼幼稚园捐给国家。曾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全国幼儿教育研究会名誉理事长和江苏省心理学会名誉理事长等职。

1951年后,作为杜威教育思想在中国的一个代表,陈鹤琴开始受到中国大陆共产党政府当局的批判,从《人民教育》副主编张凌光开始[4],对“活教育”的批评运动逐渐升级、系统化,作为清算杜威教育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6][7],陈鹤琴本人的检讨文章也连续见诸报章[8]

1954年中国大陆展开对胡适的批判运动,这时陈鹤琴被迫在江苏省第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公开检讨[9];并在1955年5月16日,向高校教师代表发表演讲,愤怒声讨杜威“在我心窝上打了三枪,使我受到了他的思想毒害,几乎不可救药”,“今天我要向杜威狠狠地回击三枪”[10]

在1957年的双百运动中,陈鹤琴试图为其活教育理论翻案,用开设“活教育及其批判”课程的方式,来向幼教系学生传播其“活教育”思想[11]。次年,陈鹤琴被批为“冒牌学者”、“文化买办”,免去南京师范学院院长职务,入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接受改造。1966年文革中受到迫害。1979年得以平反。1982年12月30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病逝。

为配合幼儿教育与儿童教育的需要,创办了儿童玩具、教具厂,根据儿童心理的发展程序,制作了多种型式的玩具与教具。为丰富儿童的知识,编辑出版了不少儿童课外读物,如《中国历史故事丛书》、《小学自然故事丛书》等。并为幼教、小教界主编了多种辅导性刊物,如《幼稚教育》、《儿童教育》、《小学教师》、《活教育》与《新儿童教育》等。为推广与普及关于幼儿教育和儿童教育,创办与领导了中国幼稚教育社、中华儿童教育社,通过学术团体的活动,对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教育研究者进行了辅导。  

主要著作

  • 《儿童心理之研究》(1925)
  • 《家庭教育》(1925)
  • 《家庭教育怎样教小孩》

评价

  • 熊式辉将陈鹤琴称为“中国教育界的四位圣人之一”[12]

参考文献

  1. ^ 余之介:《我对活教育的再认识和自我批评》,《人民教育》第四卷
  2. ^ [幼儿教育概论 第六章 幼儿教育课程与教学 五南出版社]
  3. ^ 对金女院同学的爱国斗争,南大四千师生集会支援,陈鹤琴教授以亲身经历,痛斥美帝在华办教育的所谓“友谊”[N]. 新华日报,1950-12-06.
  4. ^ 张凌光:《评“活教育”的基本原则》,《人民教育》第二卷第六期
  5. ^ 林英才:《希望倡导活教育的先生们进行自我批评》,《人民教育》第三卷第四期
  6. ^ 王泰然:《活教育的主张能使中国旧教育变活吗?——与活教育社商榷》,《人民教育》第三卷第五期
  7. ^ 《新华日报》1951年11月15日报头广告
  8. ^ 陈鹤琴:《我对“活教育”的初步检讨》,《人民日报》1951年10月8日;《大公报》1951年10月15日、17日;《新华日报》1951年11月15日
  9. ^ 陈鹤琴:《我要控诉杜威这个大骗子》,《文汇报》,1955年2月28日
  10. ^ 陈鹤琴:《批判杜威反动教育学的哲学基础——我向资产阶级大骗子杜威回击三枪》,江苏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307,卷号8.
  11. ^ 冯世昌:《在教育与生活结合问题上批判陈鹤琴先生的活教育的反动本质》,《江海学刊》,1958年第9期
  12. ^ 熊式辉:“陶行知先生是乡村教育的圣人,晏阳初先生是平民教育的圣人,黄炎培先生是职业教育的圣人,而儿童教育的圣人,先生真可以当之而无愧。” 出自 朱永新教育文集 第275~276页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