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令(15世纪—16世纪),汝申福建漳州府龙溪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陈令是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福建乡试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授庐州通判,他学问丰富、节操端方,为民兴利除害,州民爱戴他如母亲一样,因刚直忤逆上级降为江西都司断事[2],不久改任潮州通判,遇上漳州饥荒,他拿出潮州粮食赈济,又向上级请求开放卖粮,漳州人民得以存活,写下功绩刻碑在龙溪县门。致仕回乡后,他在家乡整修坟墓、重建祭祀、建立宗祠,设置义学,身后入祀庐州名宦祠。

家族

陈顺之,任荆门州同知,有廉能名声[1]

引用

  1. ^ 1.0 1.1 光绪《龙溪县志·卷十六·人物》:陈令,字汝申,正德丙子举人,授庐州通判,为民兴利除害,以刚直忤上官调江西断事,寻判潮州,值漳大饥,资潮粟以济,潮民闭粜甚严,令力请开禁,漳民赖以全活,群勒碑于县门,及致仕归,脩坟墓、建祭业、立宗祠、设义学,卒祀庐州名宦。子顺之,【同】知荆门州亦以廉能着绩,州人特祠祀之。
  2. ^ 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二十七·名宦传二》:陈令,字汝申,龙溪人,登乙科,嘉靖壬辰任庐州通判,优赡文学、志操端简,民德之如戴慈母,竟以公廉忤时改断事去。 明隆庆志

参考文献

  • 光绪《龙溪县志》·卷十六·人物
  • 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二十七·名宦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