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维钧临时摄政内阁
顾维钧临时摄政内阁是兼代中华民国国务总理的杜锡珪辞职后成立的临时摄政内阁,成立于民国15年(1926年)10月5日,民国16年(1927年)1月12日改为顾维钧摄政内阁。因其摄行大总统职权,故为摄政内阁。[1]:296-300本内阁的法源是《中华民国宪法》。
简介
银行界及军界对杜锡珪临时摄政内阁的行径令兼代国务总理的杜锡珪不满。[1]:296-3001926年10月1日,兼代国务总理的杜锡珪坚拒继续任职,乃调顾维钧任外交总长兼代国务总理,杜锡珪专任海军总长。[2]:221[3]10月2日,杜锡珪辞职交卸。经杜锡珪一再要求,顾维钧作为代理国务总理接管了政府。1926年10月5日,顾维钧临时摄政内阁正式组成,阁员大致维持了杜锡珪临时摄政内阁时的局面。这是个由吴佩孚与张作霖各自的依附者组成的联合内阁。经顾维钧挽留而留任海军总长的杜锡珪在吴佩孚、张作霖之间取中立,但可能稍偏向吴佩孚。奉系张作霖推荐的潘复出任财政总长。顾维钧还接替蔡廷干兼任外交总长。和顾维钧关系亲密的同僚有司法总长罗文干,后来不久出任财政总长的汤尔和,以及大理院院长王宠惠。1926年至1927年,正值北伐战争,本内阁在各派军阀之间采取超脱姿态,不参与各派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1]:296-300
随着奉系张作霖的军队不断从中国东北开入山海关内,华北逐渐受到奉系的控制。因此改组内阁以反映军事力量的变化就显得有必要。1927年1月12日,新的摄政内阁顾维钧摄政内阁成立。[1]:296-300
内阁成员
内阁成员如下(附国务院秘书长):[2]:29-32[2]:61-64
国务总理、各部及秘书长 | 各部总长 | 各部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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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国务总理 | 顾维钧(1926年10月1日—1927年1月12日) | —— |
外交部 | 顾维钧(1926年10月1日—1927年1月12日仍任;兼代国务总理) | 王荫泰(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仍任) |
内务部 | 汤尔和(1926年10月7日—1927年1月12日免;署) | 江天铎(上届留任—1927年1月18日辞) |
财政部 | 潘复(1926年10月1日—1927年1月12日免,未到任前次长夏仁虎代) | 符定一(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仍任) |
夏仁虎(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仍任;1926年10月7日代总长) | ||
陆军部 | 蒋雁行(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免;署) | 金绍曾(上届留任—1927年1月20日辞) |
何恩溥(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仍任) | ||
海军部 | 杜锡珪(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仍任) | 谢葆璋(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仍任) |
司法部 | 罗文干(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仍任;署) | 孔昭焱(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仍任) |
教育部 | 任可澄(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仍任;署) | 胡汝麟(上届留任—1926年12月31日在辞职中由秦汾暂兼代) |
农商部 | 杨文恺(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仍任) | 王湘(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仍任) |
交通部 | 张志潭(上届留任—1927年1月12日免) | 劳之常(上届留任—1927年1月20日陆梦熊暂兼代) |
国务院秘书长 | 孙润宇(上届留任—1927年1月15日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