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第 (万历进士)
生平
高第于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历官大同府知府,三十八年二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青州兵备道,四十一年三月升湖广右参政,擢山东按察使,四十六年五月升陕西右布政使,进山西左布政使,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三年正月升兵部右侍郎,三月进添设左侍郎,不久致仕。
天启五年(1625年)二月起兵部左侍郎,管工部右侍郎事,五月升兵部尚书,暂署工部印信,十月以原官经略辽东蓟镇天津登莱等处军务,又赐尚方剑、坐蟒玉带、银币,经略辽东。依附魏忠贤。柳河之败后,上疏:“自广宁弃后,蓟镇单弱,所赖以内护邦畿、外拒奴虏者,惟榆关为扼要。近闻渡河取败,宜挑选精兵谨防山海。及查关山原设三部总兵,各有所管地方,分布驻防,不意今春夏间,三部兵马尽驱之关外……此何等时也,犹不思护内而防外乎?”[1]代孙承宗接任辽东经略;在松锦之战战败后,以“擅退罪”被斩。
注释
- ^ 《明熹宗实录》,卷58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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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孟墀 |
明朝临颍县知县 1590年-1592年 |
继任: 罗文俊 |
前任: 马拯 |
明朝大同府知府 万历三十四年-三十八年 |
继任: 汪承爵 |
前任: 文球 |
明朝大同巡抚 1619年-1622年 |
继任: 刘遵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