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巩(1480年—1522年),少名天佐,二十岁改名巩,字仲固,号后峰,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兴化府莆田县(今福建省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黄巩
大明南京大理寺丞
籍贯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兴化府莆田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仲固,号后峰
谥号忠裕
出生成化十六年(1480年)庚子十一月丁丑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兴化府莆田县
逝世嘉靖元年(1522年)九月九日
北直隶顺天府
配偶娶林氏
亲属二子早卒,以弟布之子耜孺为后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举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管子今诠》、《黄伯固疏文》、《真西山文集序》、《后峰集》

生平

正德年间

弘治十四年(1501年),黄巩举福建乡试第七名,年二十二。弘治十八年(1505年)登进士,授江西德安府推官。

正德年间,升刑部主事,掌诸司奏牍,正德六年(1511年)改任兵部武库司主事,正德九年(1514年)春进员外郎,充礼部同考试官,晋车驾司添注郎中,经理马政。次年春,改职方司郎中,夏四月丁母忧归。正德十三年(1518年)春守丧期满,赴京,补武选司郎中[1]。正德十四年三月,明武宗下诏南巡,黄巩上疏劝阻:

员外郎陆震草拟奏疏将要劝谏,看到黄巩的奏疏后赞叹不已,于是毁掉自己草稿,改为与黄巩联名疏奏。明武宗看后非常愤怒,将两人关于诏狱,又在午门罚跪。众人议论天子将要出行,黄巩说:“如果天子真要出行,我必然牵着他的衣服以死相谏。”他连跪五天期满后,仍然被关在狱中。过后二十多天,他受廷杖五十下,被贬为平民。江彬派人沿途刺杀黄巩,因有治洪主事得知而事先将黄巩藏起,从小道得以逃脱[3]

回乡后,黄巩潜心著作。有时粮米断绝,至中午还没有做饭,他仍心情安然。他曾经感叹到:“人生官至公爵,算是富贵了,然而不过三四十年。只有立身行道,方能千年不朽。世人往往故意以此换彼,又为何呢?”[4]

嘉靖年间

明世宗即位后,召任其为南京大理寺丞。其上疏请求稽考古道端正学风,敬顺苍天为民辛劳,取法尧舜,保全君子,辨别小人。第二年入朝庆贺,卒于顺天府,年四十三。行人张岳颂扬他的正气,朝廷后追赠大理寺少卿,赐予祭祀。天启初年,追谥忠裕[5]

著作

著有《后峰居士文集》。

家族

曾祖黄师宪。祖父黄文嘉。父黄德珍。母郑氏,封太安人。

参考文献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黄巩,字仲固,莆田人。弘治十八年进士。正德中,由德安推官入为刑部主事,掌诸司奏牍。历职方武选郎中。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十四年三月,有诏南巡,巩上疏曰: 陛下临御以来,祖宗之纲纪法度一坏于逆瑾,再坏于佞幸,又再坏于边帅,盖荡然无余矣。天下知有权臣,不知有天子,乱本已成,祸变将起。试举当今最急者陈之。 一,崇正学。臣闻圣人主静,君子慎动。陛下盘游无度,流连忘反,动亦过矣。臣愿陛下高拱九重,凝神定虑,屏纷华,斥异端,远佞人,延故老,访忠良,可以涵养气质,熏陶德性,而圣学维新,圣政自举。二,通言路。言路者,国家之命脉也。古者,明王导人以言,用其言而显其身。今则不然。臣僚言及时政者,左右匿不以闻。或事关权臣,则留中不出,而中伤以他事。使其不以言获罪,而以他事获罪。由是,虽有安民长策,谋国至计,无因自达。虽必乱之事,不轨之臣,陛下亦何由知。臣愿广开言路,勿罪其出位,勿责其沽名,将忠言日进,聪明日广,乱臣贼子亦有所畏而不敢肆矣。 三,正名号。陛下无故降称大将军太师镇国公,远近传闻,莫不惊叹。如此,则谁为天子者?天下不以天子事陛下,而以将军事陛下,天下皆为将军之臣矣。今不削去诸名号,昭上下之分,则体统不正,朝廷不尊。古之天子亦有号称独夫,求为匹夫而不得者,窃为陛下惧焉。 四,戒游幸。陛下始时游戏,不出大庭,驰逐止于南内,论者犹谓不可。既而幸宣府矣,幸大同矣,幸太原、榆林矣,所至费财动众,郡县骚然,至使民间夫妇不相保。陛下为民父母,何忍使至此极也。近复有南巡之命。南方之民争先挈妻子避去,流离奔踣,怨讟烦兴。今江、淮大饥,父子兄弟相食。天时人事如此,陛下又重蹙之,几何不流为盗贼也。奸雄窥伺,待时而发。变生在内,则欲归无路;变生在外,则望救无及。陛下斯时,悔之晚矣。彼居位大臣,用事中官,亲昵群小,夫岂有毫发爱陛下之心哉?皆欲陛下远出,而后得以擅权自恣,乘机为利也。其不然,则亦袖手旁观,如秦、越人不相休戚也。陛下宜翻然悔悟,下哀痛罪己之诏。罢南巡,撤宣府离宫,示不复出。发内帑以振江、淮,散边军以归卒伍。雪已往之谬举,收既失之人心。如是,则尚可为也。 五,去小人。自古未有小人用事,不亡国丧身者也。今之小人簸弄威权、贪溺富贵者,实繁有徒。至于首开边事,以兵为戏,使陛下劳天下之力,竭四海之财,伤百姓之心者,则江彬之为也。彬,行伍庸流,凶狠傲诞,无人臣礼。臣但见其有可诛之罪,不闻其有可赏之功。今乃赐以国姓,封以伯爵,托以心腹,付以京营重寄,使其外持兵柄,内蓄逆谋,以成骑虎之势,此必乱之道也。天下切齿怒骂,皆欲食彬之肉。陛下亦何惜一彬,不以谢天下哉! 六,建储贰。陛下春秋渐高,前星未耀,祖宗社稷之托摇摇无所寄。方且远事观游,屡犯不测,收养义子,布满左右,独不能豫建亲贤以承大业,臣以为陛下殆倒置也。伏望上告宗庙,请命太后,旁诹大臣,择宗室亲贤者一人养于宫中,以系四海之望,他日诞生皇子,仍俾出藩,实宗社无疆之福也。”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员外郎陆震草疏将谏,见巩疏称叹,因毁己稿,与巩连署以进。帝怒甚,下二人诏狱,复跪午门。众谓天子且出,巩曰:“天子出,吾当牵裾死之。”跪五日,期满,仍系狱。越二十余日,廷杖五十,斥为民。彬使人沿途刺巩,有治洪主事知而匿之,间行得脱。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既归,潜心著述。或米尽,日中未爨,晏如也,尝叹曰:“人生至公卿富贵矣,然不过三四十年。惟立身行道,千载不朽。世人顾往往以此易彼,何也?””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世宗立,召为南京大理丞。疏请稽古正学,敬天勤民,取则尧、舜,保全君子,辨别小人。明年入贺,卒于京师。行人张岳讼其直节,赠大理少卿,赐祭葬。天启初,追谥忠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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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朝献征录·卷之六十九》,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明史卷一百八十九》,出自《明史